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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汾湖站市政道路及公用配套工程(一 期)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 | 汾湖站市政道路及公用配套工程(一 期) | ||||||||||
标段编号 | ****点击查看003001 | 标段名称 | 汾湖站市政道路及公用配套工程(一期)设计二标段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5年2月18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5年3月11日 | ||||||||||
工程类型 | 设计 | ||||||||||||
公告信息 | 汾湖站市政道路及公用配套工程(一期)设计二标段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汾湖站市政道路及公用配套工程(一期)(项目名称)****点击查看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点击查看机关名称)以吴行审核发〔2023〕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点击查看,招标人为****点击查看,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汾湖站市政道路及公用配套工程(一期)设计二标段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汾湖高新区。 2.2项目规模:道路等级:城市支路,工程建设范围包括纵三路、纵四路、纵五路共3条市政道路、纵三路管廊、纵四路管廊、纵五路管廊,其中纵三路长约765米、宽18米,纵四路长约570米、宽30米、纵五路长约173米、宽18米;纵三路管廊长约329m、纵四路管廊长约290m,纵五路管廊长约173m,管廊主要为单舱。沿线包含跨河桥梁,其中单座桥梁单跨≤20m,排水管径≤DN1650mm。包含道路、排水、桥梁、交通设施、照明、管线、绿化、管廊及海绵城市等配套工程;本次设计中需做好与现状道路的衔接,远期规划道路的预留及中阶段设计三标段的对接工作,工程总投资1.9782亿,**费约1.6814亿。 2.3标段划分
2.4其他: 该项目实行代建制,中标单位须服从**市****点击查看**公司的管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专业(需同时具备:道路工程丙级及以上、桥梁工程乙级及以上、排水工程甲级)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业绩; 投标人自2020年2月至今承担过单项设计合同金额为27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设计合同内容需含单项长度不小于260米市政综合管廊)。业绩时间认定: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业主证明中施工图设计完成时间为准。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设计合同、施工图审图合格材料(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须提供施工图设计已完成的业主盖章证明),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如上述资料不能体现本次类似工程相关指标的,需另行在信息库中上传能够反映类似工程相关指标的施工许可证或施工图审查通过单或竣工图纸或业主证明(格式按招标文件的附件);类似工程信息以“**市公共**交易统一主体信息库”的信息为准。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招标人有权对类似业绩的真实性进行核实,投标申请人应无条件配合。 3.4财务要求:良好 。 3.5信誉要求:良好 。 3.6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5年的。 (2)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4)项目负责****点击查看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5)项目负责****点击查看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6)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一定数量的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不超过3 家时,不再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无须进入定标程序,****点击查看委员会按方案优劣推荐有排序的1-3 家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为4~6 家时,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为3家;大于6 家时,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为5 家;然后****点击查看委员会,从中择优一家单位作为中标单位)。 (7)投标单位可同时参加标段编号为****点击查看003001、****点击查看003002两个标段的投标,同一项目负责人可参与两个标段,但1个投标人只能中其中1个标段,开标及中标次序为1:****点击查看003001、2:****点击查看003002。 ****点击查看003001中标人的不再获得****点击查看003002的中标人资格,其后续单位按排名次序递进成****点击查看003002相应的中标人。 3.7 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 2 月 18日 11 时00分至2025年 2 月24 日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使用企业CA锁登陆“**区公共**交易平台(新系统)”(http://211.****点击查看.34:60/TPBidder/memberLogin)报名。(无系统CA锁的企业,须提前办理,在入库审核后方可使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 3 月 11 日9时30分。 5.2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是指使用“**区公共**电子交易平台【新系统】”在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 5.3 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区公共**电子交易平台【新系统】http://211.****点击查看.34:60/TPBidder/memberLogin。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定标方法:记名投票法 集体议事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9.监管部门 **市**区****点击查看办公室。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区东**大道1299号东**大厦 地址:**区交通路3236号 联 系 人:周天宇 联 系 人:费振芳 电 话:0512-****点击查看0706 电话:0512-****点击查看3868 2025年 2 月 18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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