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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点击查看联翔路(秦联路-**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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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31日-2025年8月7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573-****点击查看1619。 通信地址:**县政务数据办南4楼422室(**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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