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县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详情 >相似采购商 >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持有的**县兆****点击查看公司90%股权 |
****点击查看 |
/ |
90 |
77,000,000元 人民币 |
20 |
2025-01-23 |
其他 |
1.公告挂牌期:自挂牌起始日至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受让意向方(竞买人)和办理线上竞买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竞买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逾期无效。 2.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3.若公告挂牌期之内,只有一家合格竞买人报名,则在不变更公告挂牌时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该竞买人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若公告挂牌期之内,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竞买人报名,则按照最终确定时间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转让(竞价会相****点击查看交易所届时另行通过本网发布公告)。 5.本次标的转让不涉及管理层受让。 6.本次标的转让不涉及优先权。 7.本次标的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 |
以下条件须同时满足; 1.受让方具备一级房地产开发资质企业和适应本项目开发的专业运营团队。(执行标准:提供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转让方盖章的《具有适应本项目开发的专业运营团队及经验确认函》及承诺书) 2.受让方具有10年以上的房地产开发经验且住宅开发面积累计50万㎡以上。(执行标准:提供转让方盖章的《具有适应本项目开发的专业运营团队及经验确认函》及承诺书) |
包括但不限于: 1.标的企业名下有一目标地块-**县仙华路以西地块,目标地块位于**县胡司村北侧,Y516乡道以西,目标地块的开发须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县仙华路以西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具体指标及要求执行。目标地块土地出让金已支付一半,剩余一半由标的企业于土地竞拍之日(2024年10月10日)起360天内全款付清。 2.项目由受让方主导开发,采用市场化运营模式,进行项目开发、建设、销售等工作,****点击查看派驻高管进入董事会,行使股东权利,结合全过程审计、法务、监理等对项目实施监督管理。 3.本项目在股转挂牌披露期间,为便于项目的快速推进,甲方或甲方指定主体已双方为标的企业开展了部分前期开发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地勘、对目标地块进行清表及围墙围建等),所产生的费用由标的企业列支。 4.本项目在股转挂牌披露期间,甲方已以标的企业名义开展部分前期开发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可研、评估、审计、法务工作等);相关费用由标的企业列支。 5.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