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企业详情 >相似采购商 >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因康景路(37号路)道路工程(石岐段)建设需要,中****点击查看办公室向我局提出迁移树木申请,根据《**省城市绿化条例》相关规定,现就上述工程项目迁移树木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一、公众意见征求期限
2024年12月20日-2024年12月26日(共7日)。
二、公众参与方式
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向我们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电子邮件:****点击查看@163.com。
(二)电话:0760-****点击查看5826。
(三)传真:0760-****点击查看1925。
(四)信函:**市****点击查看五路60****点击查看管理中心(邮编:528403),请在电子邮件主题、传真首页和信封上注明“康景路(37号路)道路工程(石岐段)项目树木迁移的反馈意见”。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康景路(37号路)道路工程(石岐段)项目树木迁移资料
****点击查看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