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码 ****点击查看 |
采购项目名称 **市坦洲镇合胜片区老旧街区更新改造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 |
中介服务事项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服务内容 1.本项目位于**市坦洲镇,主要是对坦洲镇合胜片区(2307单元)11街区进行更新改造,推动片区基础设施完善升级,优化升级街区公共空间。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完善片区路网系统,拓宽街区配套道路约986米,改造街区道路4条约1891米;建设配套停车泊位150处,新增充电桩150 台;同步改造10.3千米电力管网,6.9千米排水管网等;建设垃圾箱38个;同步建设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安防设施、适老化设施、无障碍设施等街区配套公共服务基础设施。2.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工作,出具评估报告。 |
投资审批项目 否 |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
项目规模 投资额(¥248,550,500元) |
中介机构要求 备案要求 |
备案要求说明 工程咨询—市政公用工程—评估咨询(不限等级) |
其他要求说明 咨询评估中介机构在接受委托后,应及时与项目单位、编制单位取得联系,对不具备咨询评估深度的或资料缺失的,应在接受委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发出书面函件,一次性告知补充完备的相关资料。在发出补充资料的书面函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仍不能提供咨询评估所需的相关资料的,接受委托的咨询评估中介机构应书面向我单位通报情况。我单位经调查后,决定是否顺延工作时间。 在咨询评估工作过程中,受委托的咨询评估中介机构原则上应召开专家评审会或以书面形式征求相关领域专家的意见。在形成咨询评估初步审核意见后、提出咨询评估报告前,应书面征求建设单位和编制单位意见,并对其意见采纳情况进行反馈。 咨询评估时限原则上不超过15天,建设单位或编制单位补充资料、修改送审稿、核对数据的时间不计算在内,具体时间节点以往来书面文件为依据。确实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咨询评估的,受委托咨询评估中介机构应在规定时限到期前1个工作日,以书面函件形式向我局业务部门说明延时原因,提出延时申请,经我局同意后,可以**时限。 咨询评估中介机构出具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建设规模确定的依据和标准、具备的建设条件、投资估算审核对比表、结论和建议。 工程咨询机构应按约定时间向我局提交咨询评估报告(一式六份)和一份按评估报告修改并经评估单位认可的报告(盖骑缝章)。 |
服务时限说明 自收到甲方通知15天内完成。 |
服务金额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金额说明 本项目咨询评估收费参照《****点击查看政府投资项目咨询评估工作管理制度》(中发改投资【2015】52号文)和《****点击查看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市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收费标准并下浮50%计取,最终结算价以评估后的投资总额扣除征地拆迁费用后的金额为基数计算。最高收费不超10万元。 |
是否选取中介 否 |
有无回避情况 是 |
截止报名时间 2025-07-25 12: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