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江生态休闲道路建设(监理)补充通知

沿江生态休闲道路建设(监理)补充通知

发布于 2025-09-19

招标详情

闽侯县尚干镇过浦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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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江生态休闲道路建设(监理)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19

沿江生态休闲道路建设(监理)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招标编号:YSZBFQ-2025-002)的

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充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

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一、招标公告第2.2条款“工程建设规模: 本工程控制价暂按****点击查看211 元计取,下浮系数:K=10% ;发包价:暂按****点击查看789元计取,发包价最终以业主委托的****点击查看公司出具的预算审核价x(1-10%)为准。”修改为“ 本工程控制价为****点击查看825,下浮系数:K=10% ;发包价:****点击查看942元。”;招标公告第2.5.1条款“施工监理服务收费额暂按 50416元”修改为“施工监理服务收费额为 49465 元”

二、投标须知前附表:“招标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修改为“招标项目编号: YSZBFQ-2025-002 ”;

三、投标文件第一部分资格商务文件资格审查资料中增加:“九、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如下:

九、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格式)

(招标人名称) :

我司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 投标活动,现免缴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我 司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依法履行投标人义务。若我司存在下列任何一种事实的, 收到你方书面通知,我司在 7 日内无条件地向你方全额付清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 保证金金额。

(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

(2)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贵方提出附加条 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 投标人存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6规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注:以上内容若招标文件中有多处出现,则相应修改.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址:**县尚干镇过浦村,邮编: 3501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1-****点击查看3025 ,传真:/

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市音西街道美林南216号

电子邮箱:****点击查看@qq.com

电话:0591-****点击查看0131,183****点击查看1859,传真:/

联系人:林巧春、丁海华、马昭贤

202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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