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丽缙高新区用氢装备先导区工程-市政配套项目(方案至初步设计)
招标序号:缙招标JS2025-30
招标单位:****点击查看 开标时间:2025年5月15日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联系人及电话:樊先生 0578-****点击查看115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5名投标人(不进行名次排序,不足5名全数入围),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序号 | 投标单位 | 设计费率 | 设计进度 | 质量目标 | 项目负责人 |
1 | ****点击查看研究院****点击查看公司 | 0.7% |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签订生效后 30 日内完成设计方案,方案会审通过后 30 日内提供初步设计文件(含初步设计概算) | 合格 | 孙旭 |
2 | ****点击查看公司 | 0.7% |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内完成设计方案,方案会审通过后30日内提供初步设计文件(含初步设计概算) | 合格 | 高登繁 |
3 | ****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研究院有限公司 | 0.7% |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内完成设计方案,方案会审通过后30日内提供初步设计文件(含初步设计概算) | 合格 | 周玉梅 |
公示时间:2025年 5 月 16 日至 2025 年 5 月 19 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丽政办发〔2025〕1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 0578-****点击查看027 。
公示单位(盖章):****点击查看
2025 年 5 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