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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消防用房及其附属设施(EPC)中标结果公示
****点击查看受****点击查看委托,就****点击查看**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消防用房及其附属设施(EPC)进行了公开招标,于2025年9月16日****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第三评标室进行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定标结果公告如下:
1、工程基本情况:
1.1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消防用房及其附属设施(EPC)
1.2 招标编号:****点击查看
1.3 建设地点:**市龙**型化工产业园内
1.4 招标范围: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图审查、施工、过程验收、竣工验收、设备采购、协助完成项目相关报批报建直至竣工验收等相关手续、配合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审核、配合工程审计、缺陷责任期和质量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具体内容如下:
①设计部分:建设范围内的全套施工图设计及配合施工图审查等。
②施工部分:经审批的施工图纸及施工图预算和《招标文件》包含的全部施工任务,过程验收、竣工验收、设备购置直到项目建成移交投入使用,缺陷责任期和质量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1.5 质量目标:(1)设计: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能顺**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2)施工: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竣工验收合格。
1.6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性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已落实。
1.7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点击查看2379.82元。其中施工图设计费260000.00元,**工程费****点击查看2379.82元,设备工器具购置费300000.00元。
1.8 计划工期:18个月(其中,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
2、定标时间、地点、方法:
2.1 定标时间:2025年9月16日09点00分
2.2 定标地点:****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第三评标室
2.3 定标方法:票决法
3、中标人信息
3.1 中标单位:****点击查看(联合体成员:****点击查看**公司、**安建****点击查看公司)
3.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点击查看0500MA40HCQL75(联合体成员:****点击查看0506MA9NF57R50、91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1997224)
3.3 资格条件:****点击查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联合体成员:****点击查看**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安建****点击查看公司: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4 中标价:****点击查看9614.97元。其中施工图设计费235872.00元,**工程费****点击查看1582.97元,设备工器具购置费272160.00元。
3.5 工期:18个月(其中,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日历天)
3.6 质量目标:(1)设计: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能顺**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2)施工: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竣工验收合格。
3.7 项目负责人信息:
姓名 | 人员类别 | 职业资格证书 | 证书编号 |
琚玉峰 | 项目总负责人 (兼任项目施工负责人)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豫14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549 |
秦会静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202****点击查看1792 |
崔万春 | 施工技术负责人 | 工程师 | C202****点击查看****点击查看400000161 |
3.8 中标候选人的核查、考察、比较优势:****点击查看在设计和施工方面有从事类似工程的业绩,特别承接过建筑面积或合同金额均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房建类工程总承包EPC业绩,相对于****点击查看**公司和****点击查看**公司,在技术、质量、安全、工期方面控制能力较强,风险较低。
4、核查未通过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和原因:无
5、公示媒体及时间
本次中标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点击查看交易中心”上发布。
公示期为2025年9月17日- 2025年9月19日。
6、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办法进行定标等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本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8、异议(投诉)受理部门及渠道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异议受理):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产业集聚区四楼413室
联系人:吴芳
电话:152****点击查看7705
邮箱:****点击查看@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市安钢大道39号(人民大道北地下道口南侧、****点击查看集团-后院办公楼五楼)
联系人:彭亚松
电话:0372-****点击查看981、****点击查看982
邮箱:****点击查看@126.com
(二)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投诉受理):
监督部门:****点击查看**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点击查看**开发区
联系人:程小龙
电话:166****点击查看9060
邮箱:****点击查看@163.com
备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