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港北区民政局关于向社会公开征集港北区乡镇人民政府驻地道路命名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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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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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港北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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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关于向社会公开征集 ****点击查看政府驻地道路命名 意见的公告
2025-08-25 15:31

为规范地名管理,加大地名命名社会参与度,提高社会对地名的认同感,更好地实现地名管理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现就**区庆****点击查看路等8****点击查看政府驻地道路命名事宜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诚邀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需命名的道路

****点击查看人民政府驻地道路共有8条,详见附件《****点击查看政府驻地道路命名方案(征求意见稿)》。

二、道路命名的原则

地名的命名应当遵循下列规定:含义明确、健康,不违背公序良俗;符合地理实体的实际地域、规模、性质等特征;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避免使用生僻字;一般不以人名作地名,不以国家领导人的名字作地名;不以外国人名、地名作地名;不以企业名称或者商标名称作地名;国内著名的自然地理实体名称,**范围内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不应重名,并避免同音;同一个省级行政区域内的乡、镇名称,同一个县级****点击查看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所在地名称,同一个建成区内的街路巷名称,同一个建成区内的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名称,不应重名,并避免同音;不以国内著名的自然地理实体、历史文化遗产遗址、超出本行政区域范围的地理实体名称作行政区划专名;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交通运输、水利、电力、通信、气象等设施名称,一般应当与所在地地名统一。法律、行政法规对地名命名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征集方式

可来信来函、发电子邮件****点击查看民政局区划地名和社会事务股。办公地址:**市荷城路1168****点击查看民政局,联系电话:0775-****点击查看189,电子邮箱:****点击查看@163.com。

四、征集时间

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9月2日。

附件:****点击查看政府驻地道路命名方案(征求意见稿)

附件2. ****点击查看政府驻地道路命名方案 (征求意见稿).docx


****点击查看

202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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