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茶恩寺镇双阳村经济合作社
企业详情 >相似采购商 >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一、项目名称:**县新村与撤并村间便捷连通路项目(CV10小白线)项目
二、澄清事项:招标文件第三章综合评估法
三、澄清内容:招标文件第三章部分条款不明确,现澄清,按以下计分。
1、第三章2.2.3条,不良行为记录计(10分);
2、第2.2.3条,第15页,报价得分计算公式如下:
(1)若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30-0.5×∣(投标价-基准价)/基准价∣×100
(2)若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30-0.25×∣(投标价-基准价)/基准价∣×100
3、涉及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注:此澄清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 ****点击查看
地址:**县茶恩寺镇**村
联系人: 孙佩
联系方式:189****点击查看5812
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中路一栋二单元301
联系人:黄科
联系方式:159****点击查看0862
附件一
2.2.3(2) | 不良行为记录(10) | 投标人及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全部无不良行为记录的计10分,每发生一次不良行为记录扣3分,扣完为止。 |
2.2.3(3) | 得分计算公式 | 报价得分计算公式如下: (1)若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30-0.5×∣(投标价-基准价)/基准价∣×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