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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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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公司一期2×3.5万吨级通用泊位及3.5万吨级航道228号、300号、302—318号共计19座灯浮标、1座码头灯桩和1座雷达投标器,二期1个3.5万吨级通用泊位1座码头灯桩、2座航道导标,合计有24座助导航标志(含冰标)管理维护。华电航道及港池内的24座助航设施,分别是:**港228号、**港300号、**港302、**港303、**港304、**港305、**港306、**港307、**港308、**港309、**港310、**港311、**港312、**港313、**港314、**港315、**港316、**港317、**港318号共计19座灯浮标;2座码头灯桩;2座航道导标;1座雷达应答器。共24座助航标志进行巡检、维护、保养、部分更换等管理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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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标是帮助引导船舶航行、定位的标志,是保障航行安全的重要环节。而航标的遥测遥控、定位等关键信息只能由海事部门负责和实时监管,故其他单位无法完成航标的全方位管理、维护工作。****点击查看作为国家航标管理单位,**港区属于其辖区,是唯一可以选择的单位。根据《****点击查看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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