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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维扬路、龙庄路等道路积水点整治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路、维扬路、龙庄路等道路积水点整治项目,项目业主为****点击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路、维扬路、龙庄路等道路积水点整治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点击查看开发区。
2.2工程规模:主要针对暴雨期间,****点击查看开发区荷香路(维扬路扬子江中路)、维扬路(宝带新村西门及石油新村东门)、**东路(维扬路-扬子江中路)、维扬路(龙庄路-童套河)、龙庄路(**河-维扬路)等积水较为严重区域进行局部改造。
2.3招标范围:**路、维扬路、龙庄路等道路积水点整治项目监理
2.4工期:同施工工期
2.5 最高限价:15.37万元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 其它要求:
3.7.1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25年6月至8月任意一月的养老保险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点击查看管理部门的文件);
3.7.2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7.3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1)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网站予以公示。
3.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9月2日至2025年9月8日;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点击查看开标室(**市**区汶**路65号二楼);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单位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到****点击查看(**市**区汶**路65号二楼)领取招标文件。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点击查看中心-国企采购”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9月16日9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点击查看开标室(**市**区汶**路65号二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点击查看中心网站国企采购栏目”网站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八里镇**路123号 地址:**市**区汶**路65号二楼
联系人:佘庆军 联系人:潘心怡、杨小新
电话:0514-****点击查看9000 电话:151****点击查看3987、186****点击查看8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