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博望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农村公路提升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马鞍山市博望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农村公路提升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于 2025-09-25
巢湖****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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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61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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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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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选人公示信息

项目名称

**市**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农村公路提升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标段名称

**市**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农村公路提升改造工程

标段编号

****点击查看001-1

招标人

****点击查看

项目统一代码

2503-340506-04-01-784060

最高限价

****点击查看5944.91元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省**市**区义城街道紫云路888号,赵伟187****点击查看7539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动态合理价格法

开标时间

2025/9/24

14:30:00

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详见附件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详见附件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

****点击查看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工期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地址

**省**市裕溪路力和裕景12栋3单元1105、1106室

投标价(元)
/费率(%)

****点击查看9175.59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俞刚

项目总工:谢仁斌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项目经理: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项目总工:高级工程师(道路与桥梁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项目经理证书编号:皖234****点击查看13064、皖交安B18G00790

项目总工证书编号:93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2093949、皖交安B18G00783

技术负责人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技术负责人要求

质量标准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负责人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技术负责人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技术负责人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企业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获奖要求:无

企业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业绩要求:无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称

****点击查看**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路基路面养护甲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工期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地址

**市**区航海中路106号院8座26层2618号

投标价(元)
/费率(%)

****点击查看2645.53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牛振华

项目总工:杜飞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项目经理: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项目总工:中级工程师(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项目经理证书编号:豫24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470、豫交安B24G00538

项目总工证书编号:C20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300000080、豫交安B23G01493

技术负责人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技术负责人要求

质量标准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负责人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技术负责人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技术负责人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企业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获奖要求:无

企业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业绩要求: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1、若投标人对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提出方式(线上或线下)见招标文件(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赵伟;187****点击查看7539)。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市****点击查看管理局市场监督科提出投诉(提出方式见招标文件)。联系人:马工,联系电话:0555-****点击查看185。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附件(3)
附件_541328918_3432393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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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_541328918_3432393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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