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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大道建设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受****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公司委托,对**文明大道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于2025年08月14****点击查看交易中心依法进行开标、评标,****点击查看委员会认真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
第1标段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点击查看 | **市****点击查看公司 | ****点击查看**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点击查看3395.37 | ****点击查看7569.97 | ****点击查看0860.93 |
质量目标 | 合格,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合格,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合格,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工期 | 180日历天 | 180日历天 | 180日历天 |
1.1 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人员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姓名 | 人员类别 | 职业资格证书 | 证书编号 |
1 | ****点击查看 | 李瑞培 | 项目经理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豫241****点击查看74800 |
2 | **市****点击查看公司 | 范丽佳 | 项目经理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豫24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3414 |
3 | ****点击查看**公司 | 杨** | 项目经理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豫241****点击查看79636 |
1.2 中标候选人企业业绩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竣工验收时间 | 合同签订金额 (元) |
1 | ****点击查看 | **西路(海河大道-弦歌大道)工程 | ****点击查看示范区****点击查看服务局 | 2022.****点击查看.14 | ****点击查看1279.48 |
白璧**楚路(东北务-**路段)提升改造项目 | ****点击查看示范区****点击查看服务局 | 2022.****点击查看.04 | ****点击查看2136.95 | ||
2 | **市****点击查看公司 | **县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北郭乡) | ****点击查看示范区****点击查看公司 | 2024.****点击查看.25 | ****点击查看2474.28 |
**市桑园路(KF1号路-KF3号路)、相七路(朝霞路-兴泰路)工程(EPC) | **市****点击查看建设局 | 2023.****点击查看.29 | ****点击查看7617.09 | ||
3 | ****点击查看**公司 | 淇水关东路(博施街-子罕大街)道路工程 | **市****点击查看建设局 | 2023.9.18 | ****点击查看1310.10 |
**人才公园建设项目 | ****点击查看绿化中心 | 2023.3.31 | ****点击查看4161.68 |
二、废标情况及原因
1.第1标段:无。
2.第2标段:递交的投标文件数量不足三家,该标段予以流标。
三、报价修正
无
四、所有投标人得分情况
见附件
五、公示媒体及时间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 |
公示时间 | 2025年08月16日至2025年08月18日 |
六、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七、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八、异议(投诉)受理部门及渠道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异议受理):
招 标 人:****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公司
地 址:**锦和街道人民路与长江路交叉口南100**/**黄河路与人民路交叉口
联 系 人:刘先生 、张先生
电 话:0372-****点击查看166、0372-****点击查看868
邮 箱:****点击查看@163.com、****点击查看@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区红专路110****点击查看中心17层1706室
联 系 人:刘曙贤
电 话:186****点击查看5967
邮 箱:****点击查看@126.com
(二)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投诉受理):
监督部门:**建设工****点击查看服务中心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372-****点击查看726
邮箱:****点击查看@163.com
备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