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森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南湖国际中心(锦辉阁)与 蓝润置汇广场﹒西区(一期)交界处道路及南湖国际社区南侧临华江路出 口及道路修建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成都森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南湖国际中心(锦辉阁)与 蓝润置汇广场﹒西区(一期)交界处道路及南湖国际社区南侧临华江路出 口及道路修建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于 2025-09-16

招标详情

成都森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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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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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广场﹒**(一期)交界****点击查看社区南侧临华江路出
口及道路修建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2023年5月24日,****点击查看法院作出(2023)川0116破申1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成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宇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发现
律师事务所、****点击查看事务所****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管理人。
****点击查看法院指定以来,****点击查看公司开发的“****点击查看中心(锦辉阁)”项目的修缮维
护和办证工作。为切实保障群众利益,管理人现对相关工程面向社会公开进行招标,现将相关内容
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点击查看中心(锦****点击查看广场﹒**(一期)交界****点击查看社区南
侧临华江路出口及道路。
2.建设规模及内容:
①****点击查看中心(锦****点击查看广场﹒**(一期)交界处道路;
②****点击查看社区南侧临华江路出口及道路。
具体以现场踏勘为准,管理人不组织统一踏勘,有意向参与投标的机构可自行前往。
3.施工地点:****点击查看中心(锦****点击查看广场﹒**(一期)交界****点击查看社区南
侧临华江路出口处。
4.控制价: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控制价)为:2,670,000.00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
控制价,否则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
5.工程结算:结算原则按合同综合单价包干结算,综合单价不因市场价格变动调整。设计、报批、
施工等环节产生的费用,由承包单位自行承担。
6.工期要求:90天,要求期限内未完工的,应按日支付违约金。
7.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合格要求。
二、报名要求
1.报名条件:施工企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
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工程建设经历且商业信誉良好,具
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
政处罚期间。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开展
本工程项目应具备的营业范围、施工资质;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的施工企业于 2025年9月16日下午午14:00至 2025年9月19日下午 17:00
前,递交投标材料至管理人办公点。投标递交地址:**市高新区****点击查看中心G座5楼四
****点击查看事务所;报名联系人:杨律师,联系电话186****点击查看8237。

3.参选文件递交形式:参选文件由书面参选申请文件和电子参选申请文件组成,书面参选申请文件
和电子参选申请文件内容应当一致。书面参选申请文件应包含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且密封完好;
电子参选申请文件应为加盖公章后扫描的PDF格式文件,并在截止时间前发送至管理人电子邮箱。
电子参选文件递交地址:****点击查看@faxianlaw.com。
4.未按递交形式的要求送达、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参选文件不予受理。
三、工程质量及验收
1.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地方政府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本工程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合格。
2.工程完工后,管理人不再另行组织竣工验收。如该工程项目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的
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由施工单位负责全部维修整改,相关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四、工程价款支付与结算
本工程无工程预付款,施工单位需自行承担项目开工至首次进度款支付前的全部资金投入及相关成
本。
进度款支付:在本工程建设期内,施工单位应自项目开工之日起,每30日向甲方提交一次工程进度
报告(需附证明工程进度的相关资料,如工程量清单、施工进度记录等),并开具与当期核定进度
金额一致的发票。管理人根据相关材料向施工单位支付当期工程进度款。每次进度款金额不超过
400000.00元,所有进度款累计支付金额,不超过本工程合同总价款的 40%。
竣工结算款支付:本工程全部完工后,双方需按合同约定开展工程竣工结算工作;结算审核完成且
双方确认结算金额后,扣除已支付的进度款及质量保修相关费用,剩余工程价款按结算结果一次性
支付。
质量保修相关要求:施工单位需按本工程合同总造价的3%出具合法有效的质量保修担保函(担保范
围及期限与工程质量保修期一致)或预留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质保金”)。待本工程约定的质
量保修期届满,且施工单位已全面履行保修义务后,管理人向施工单位无息退还预留的质保金(若
质量保修担保函已明确替代质保金承担担保责任,按函件约定办理质保金退还或担保责任终止手
续)。
五、投标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鲜章)、资质证书(复印件盖鲜章)、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信用
代码证(复印件盖鲜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盖鲜章)等相关证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鲜章)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
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3.信誉、财务及业绩证明;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及施工方案(投标书封面需加盖公章,编制人员需在封面盖章并签字)。
六、合同签订
经管理人内****点击查看法院招投标结果后,****点击查看一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第一中标候选人
放弃签订合同的,将与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施工合同签订后,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必
须在三日内进场施工。
本招标****点击查看公司管理人。

****点击查看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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