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公告 临征调公告G〔2024〕27号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点击查看规划局****点击查看分局、****点击查看开发区财政金融局、****点击查看开发区****点击查看办公室****点击查看人民政府,于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2月12日期间在****点击查看开发区马厂湖镇桃园村(前桃园村)进行了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现将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调查范围 地块1:四至范围**桃园村(前桃园村)土地,西至桃园村(前桃园村)土地,南至桃园村(前桃园村)土地,北至桃园村(前桃园村)土地。 (详见附件1)。 二、调查结果 (一)土地情况。经勘测确认,本次调查地块面积为8.2123公顷。其中:农用地4.4047公顷(耕地0.7775公顷)、建设用地3.8076公顷。(详见附件2) (二)权利人情况。经调查确认,本次调查地块土地所有权人1个,分别为:****点击查看开发区马厂湖镇桃园村(前桃园村)(土地权属证号为鲁(2024)**市不动产权第****点击查看530号)。 涉及土地使用权人3个,其中土地承包经营权人0个(土地承包权人0个、土地经营权人0个),****点击查看基地使用权人2个,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2个。(详见附件2)。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自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1日。 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调查确认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结束前凭相关证据材料,向****点击查看规划局****点击查看分局书面提出复核申请。****点击查看规划局****点击查看分局应当组织参与调查的各方对其提出的合法诉求予以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久胜,联系电话:0539-****点击查看517。 附件1:调查地块四至范围图 附件2:《土地所有权调查确认表》和《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确认表》 ****点击查看 2024年11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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