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茂南区公馆镇中心卫生院示范性医养结合中心改建项目

茂名市茂南区公馆镇中心卫生院示范性医养结合中心改建项目

发布于 2024-09-14

**发改投审〔2024〕34号

****点击查看发改局关于茂****点击查看中心卫生****点击查看中心改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茂****点击查看中心卫生院: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茂****点击查看中心卫生****点击查看中心改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区政府十届46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茂****点击查看中心卫生****点击查看中心改建项目立项(**省投资项目代码:****点击查看)。
二、项目建设地址:茂****点击查看中心卫生院内。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改建总建筑面积4950平方米,设置康复区、心理咨询区、室外活动区等区域,并配置有关设施设备等。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其他国债资金、上级补助资金、自筹资金和区财政资金统筹解决。
五、项目招标事项按我局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六、请根据本批复文件,依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完善规划、用地、环保等相关手续后才能开工建设。项目的工程概算、工程招投标、工程预算、工程结算须严格执行《****点击查看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府规〔2024〕3号)等有关规定。接文后,请抓紧开展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工作,****点击查看财政局****点击查看中心审核后,报我局审查,报区政府审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按批准的建设内容和总投资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工作质量。要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化解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做好应急处置预案,防止发生群体性或个体极端性事件。项目开工后,请及时****点击查看统计局。

附件:工程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点击查看

2024年9月1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区纪委监委,区卫生健康局、区财政局、****点击查看建设局、区水务局、****点击查看**局、****点击查看办公室、区税务局、区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