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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开发区立发大道大修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 | **开发区立发大道大修工程 | |||||||||||||||||||||||||||||||||||||||||||||||||||||||||||||||||||||||||||||||||||||||||||||||||||||||||||||||||||||||||||||||||||||||||||||||||||||||||||||
标段编号 | ****点击查看002001 | 标段名称 | **开发区立发大道大修工程施工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5年9月12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5年10月11日 | |||||||||||||||||||||||||||||||||||||||||||||||||||||||||||||||||||||||||||||||||||||||||||||||||||||||||||||||||||||||||||||||||||||||||||||||||||||||||||||
工程类型 | 市政工程施工 | |||||||||||||||||||||||||||||||||||||||||||||||||||||||||||||||||||||||||||||||||||||||||||||||||||||||||||||||||||||||||||||||||||||||||||||||||||||||||||||||
公告信息 | **开发区立发大道大修工程施工(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点击查看开发区立发大道大修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点击查看,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开发区立发大道大修工程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开发区,西起晓星大道,**221省道; 2.1.2建设规模:**开发区立发大道大修工程,西起晓星大道,**221省道(包括非机动车道,晓星大道、221省道与立发大道相交的两个路口),全长约4.2km; 2.1.3合同估算价:4200万元; 2.1.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0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02月16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1.6其他: / 2.2招标范围:**开发区立发大道大修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提醒:根据《****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的规定,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信息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无 ; (2)自 2023 年 09 月 0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自 2024 年 09 月 0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自 2025 年 06 月 0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或**市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5)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6)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信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7)投标单位因安全生产事故被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8)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9)根据****点击查看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的规定,**省内的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投标人如为省外企业,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要求,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应当保持企业注册执业人员满足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企业注册执业人员达标情况,施工总承包特级及一级资质、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所需的注册建造师按“标准”考核,其他资质所需的注册执业人员暂时按“标准”中同类别最低等级资质的要求考核。注册执业人员以**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注册人员数量进行认定。**省外的****点击查看委员会认定为企业注册执业人员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10)投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点击查看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但在施工合同备案(归集)时,按《****点击查看建设厅关于明确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信息归集中施工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及有关管理要求的通知》(苏建建管〔2017〕236 号文 ,苏建建管〔2022〕387号文修订)要求配备到位; (11)投标人承诺书; (12)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点击查看委员会制定的《****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清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9月12日至2025年10月11日0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市公共**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交易网。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1日09时00分。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7.1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2 评标标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9. 其他事项 9.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 50 万元。本工程采用信用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附件),作出承诺不免除投标人违法、违规、违约责任,并遵守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 9.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9.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9.4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投标,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9.5 该项目的主要负责人为: 许远明 ,相关负责人为: 顾小峰 。 9.6 投标人同步的主体信息库链接为**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信息,如需调整请前往省库调整完善,投标人须及时更新信息,确保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市**镇**大道 地 址:**市**镇**大道(东)22号 联 系 人:于旭红 联 系 人:王庆 电 话:0513-****点击查看2191 电 话:0513-****点击查看6359、152****点击查看3956 全省统一主体库技术支持:025-****点击查看8675 软件技术支持:国泰****点击查看公司 电话:0512-****点击查看8503 驻场服务地点:****点击查看交易中心 联系人:徐飞翔 联系电话:152****点击查看0971 **市营商环境举报电话:12345 热线、 邮箱:****点击查看@126.com 电话: 0513-****点击查看8395 2025年09月12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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