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交通运输局
企业详情 >相似采购商 >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区各道路运输经营业户: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的规定,为加强我区道路运输行业管理,保障运输市场秩序良好,规范道路运输经营行为。经核查,截至2025年7月31日我区共有47家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业户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在2025年9月30日前,现对该批道路运输经营业户进行公告。请相关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业户尽快分别到我区各镇(街道)交通业务窗口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延续手续,届满未延续的,我局将根据《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的要求依法注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点击查看
2025年8月28日
(联系地址:**区桂城街道南新二路65号,联系电话:****点击查看7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