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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路街道任家庄村梯子口村内道路修筑工程
****点击查看接受委托,就梯子口村内道路修筑工程-施工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1.项目概况:
1.1.采购项目名称:梯子口村内道路修筑工程-施工
1.2.采购编号:****点击查看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采购项目基本概况:见“第二章2条:标段内容(范围)及要求”
1.5.采购范围:见“第二章2条:标段内容(范围)及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
1.6.工 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1.7.服务地点:****点击查看小学北侧
1.8.质 量:符合国家现行施工及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1.9.采购预算:****点击查看139.01元
1.10.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贫困地区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2.2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如是****点击查看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点击查看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如是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对供应商的限制性规定:
(1)供应商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信息,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放入响应文件中,查询时间须是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4.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承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格式自拟)。
4.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不含临时)应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承担其他在建工程(自行承诺);
4.4近三年(2022、2023、2024年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每年均盈利(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4.5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投标人提供无不良记录承诺书)
4.6其他要求: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等管理工程主要人员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以上人员须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及2025年1月份(含)以来任意1个****点击查看社保局出具的个人缴费明细))。
4.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点击查看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3)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于《响应文件》中;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响应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磋商文件》的获取
3.1时间:2025年9月11日至2025年9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
3.2地点:****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办事处)(**市**大道108****点击查看社保局院内)三楼)
3.3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3.4 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携带的资料:
3.4.1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4.2非单位负责人(非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
3.5 所有扫描件均应为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的复印件。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购买《磋商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4.首次《响应文件》的递交及首次《响应文件》开启事宜
4.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9月24日上午9:00。
4.2《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及《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办事处)(**市**大道108****点击查看社保局院内)三楼开标一厅)。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点击查看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6. 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人:****点击查看
联系人:宋语
电话:136****点击查看0331
地址:**市殷****点击查看小学东北侧约50米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联系人:王欣
电话:199****点击查看8085
地址:**省**市**区袁家村西一区五排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