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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金****点击查看公司、**市****点击查看**公司来****点击查看花园(一期)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现将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
****点击查看花园(一期)项目位于前海**区**街道**大道东侧,沿山**侧,宗地号T102-0401。根据本项目《**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项目总用地面积53819.8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计规定总建筑面积139654平方米,其中住宅131374平方米、商业3000平方米、幼儿园5000平方米(独立占地面积5400平方米,18班)、物业管理用房280平方米;规定容积率≤2.6;建筑一级覆盖率≤40%,二级覆盖率≤25%;建筑高度限高80米;机动车泊位数1979辆;地块内需提供不少于2690平方米公共开放空间。
该宗地项目分两期开发、分期竣工验收,本次****点击查看幼儿园)。
二、公示内容
建设单位根据测绘及设计等单位意见,申请调整局部总平面图设计及经济技术指标,主要修改内容如下(具体请详见附件):
(一)关于经济技术指标
1.****点击查看幼儿园)地上核增建筑面积由812.05平方米调整为949.83平方米,增加了变配电房、屋面楼电梯间及机房等核增面积,相应调整总建筑面积及相关指标。
2.同步完善项目宗地(含一期、二期)经济技术指标。绿化覆盖率由30.02%调整为30%;非机动车泊位数量由288辆调整为306辆,其中电动非机动车泊位由58辆调整为229辆,增设非机动车充电桩69个;机动车充电桩根据规划要求总停车位的30%设置,由721个调整为594个;建筑覆盖率(一级/二级)由40.0%/25.0%调整为28.32%/10.13%;总建筑面积、核增建筑面积等相关指标根据一期指标调整相应修改。
(二)关于总平面图
****点击查看车行公共通道局部宽度调整为14米,并优化完善相关图面表达,****点击查看幼儿园用地范围、室外活动场地范围等,幼儿园总占地面积不变;局部调整建筑标高标注,调整门卫室、楼梯间位置等;调整幼儿园后勤出入口设计,满足车行功能;幼儿园建筑栋号调整为11栋。
三、公示时间和地点
(一)公示时间
10个工作日(2025年9月16日—2025年9月28日)
(二)公示地点
1.****点击查看管理局e站通大厅(地址:**市**区东滨路与月亮湾大道交汇处南侧前海深港**区e站通)。
2.****点击查看花园(一期)项目施工现场。
3.****点击查看管理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qh.****点击查看.cn/sygnan/qhzx/tzgg/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点击查看管理局提出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5年09月29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至**市前海e****点击查看中心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yanghd@qh.****点击查看.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点击查看管理局将按程序开展下阶段工作。
特此公示。
附件:
1.原工规证、修改后工规证
2.原报建总平面图、修改后总平面图
3.公众意见征询表
****点击查看
2025年9月1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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