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瞻岐镇瞻岐河环境整治及沿线提升工程(瞻岐大溪综合整治)项目[A3302120280025496002001]

鄞州区瞻岐镇瞻岐河环境整治及沿线提升工程(瞻岐大溪综合整治)项目[A3302120280025496002001]

发布于 2025-08-13

招标详情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瞻虹路77号瞻岐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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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84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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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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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区瞻岐镇瞻岐河环境整治及沿线提升工程(瞻岐大溪综合整治)项目
项目代码:
招标人:
名称:ff****点击查看81892b734f****点击查看437f2fdc2361
代理机构: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区江汇城496号3-1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人:****点击查看
电话:0574-****点击查看8532
电话:139****点击查看1598
标段(包)名称:
**区瞻岐镇瞻岐河环境整治及沿线提升工程(瞻岐大溪综合整治)项目(施工)
标段(包)编号:
****点击查看
澄清、修改对象:
招标公告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致:各投标人

现将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及招标文件需要澄清、修改的内容,统一进行答复,请认真研究。本次澄清、修改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修改为准。

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8月13日07时30分】(**时间,下同)”和“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4日17时00分】”

修改为:“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8月27日16时00分】(**时间,下同)”和“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8日17时00分】”。

2、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8月14日09时30分】”

修改为“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8月29日09时30分】”。

3、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修改为:2025年08月29日09时30分。

4、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P58页材料限价“…水价按5.94元/m3…”修改为“…水价按3.27元/m3…”。

5、工程量清单中序号13.6.1.8项目主要特征“100mcm厚深灰麻荔枝面花岗岩铺装;5cm厚1:3干硬性水泥砂浆”修改为“100mm厚深灰麻荔枝面花岗岩铺装;5cm厚1:3干硬性水泥砂浆”。

6、工程量清单中序号13.8.2.5计量单位“m3”修改为“㎡”。

7、重新上传“工程量清单和【**区瞻岐镇瞻岐河环境整治及沿线提升工程(瞻岐大溪综合整治)项目(施工).招标文件】”,并以此版本为准;请投标人自行及时下载。

8、本项目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本澄清修改文件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余按原招标文件执行。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因未及时浏览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行政监督机构:
****点击查看水利局
电话:
0574-****点击查看5165
信息来源:
****点击查看交易中心
接收时间:
2025-08-13 17: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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