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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交易项目按交易文件规定推荐了成交候选人,现按有关规定将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从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6月23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成交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第一成交候选人 | ****点击查看 | 183970.58 |
1.评标办法:简单平均值法;评标过程及结果:无。
2.成交候选人业绩、人员等情况:本工程不需要公示业绩。
3.废标情况:****点击查看委员会评审,有0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被定为废标,本工程没有废标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竞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向交易人提出。交易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交易活动。对交易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交易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交易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交易人):**省**市****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经济社
联系电话:0757-****点击查看6823
地址:**市**区大良街道
交易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联系电话:0757-****点击查看2639
地址:**市顺****点击查看社区南翔路6号至壹大厦首层110号铺
邮政编码:528300
交易人:**省**市****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经济社
日 期:2025年6月18日
注:
1.废标情况:被废标单位如需查询本单位的废标情况(只限于查询本单位情况),可填写《废标原因查询申请表》并持单位授权委托书、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向交易人申请查询。
2.异议的提出和受理:如对本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截止时间前向交易人提出书面意见(
)。反映意见人是法人的,意见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的,意见书必须其主要负责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3.投诉的提出和受理:如对交易人答复有异议,请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交易人的答复及投诉书(
),向交易监督部门提出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