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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2024年90#基质沥青
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点击查看2024年90#基质沥青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该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2024年90#基质沥青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本次90#基质沥青采购最低限100吨,具体数量根据养护资金额确定,具体参数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产品最高限价:4950.00元/吨
交货地点:**市****点击查看**发展中心**工区)
质量保证期限:12个月
交货期:10天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承认和履行采购文件中的各项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点击查看事务所出具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4.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信用服务中“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名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磋商。(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供应商提供以上查询记****点击查看小组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时,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填写中小企业申明函 (服务),如未按其要求执行,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点击查看财政厅下发的《****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支付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甘财采〔2022〕16号)要求,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扣除10%的价格评审优惠。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点击查看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点击查看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扣除10%的价格评审优惠。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点击查看联合会发布的《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扣除10%的价格评审优惠。
(5)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 2024年 12 月 9 日至2024年 12 月 13 日,每天上午08:30分至12:00分,下午14:30分至18:00分。(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办公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资料:①企业营业执照;②银行开户许可证;③法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④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⑤ 2024年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⑥“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信用服务中“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名单。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装订成册,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电子版),资料不全不予报名。
5、磋商文件售价:0元
四、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递交《磋商响应性文件》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递交文件时间:2024年12月19日9时00分至09 时30分(**时间) 逾期不再受理
2.磋商时间:2024年12月19日9时30分(**时间)
3.磋商地点:****点击查看四楼会议室
六、发布媒体
本次采购公告在**经济信息网(http://www.****点击查看.cn/)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将密封合格的磋商响应文件按规定的时间送达指定地点,否则将拒绝接收。
2.供应商在磋商时,请携带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质证件的原件供评委会查验,不带原件导致磋商废除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法人营业执照可只带附有二维码标识的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确保清晰可查)
3.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时,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未按其要求执行,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环**路397号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 涛 电 话:0936-****点击查看015(采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