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开区]遂宁市渠河取水口集中北移工程清水管线迁改工程(遂宁市渠河取水口集中北移工程清水管线迁改工程-施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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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9-27
遂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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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33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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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5-09-27

项目及标段名称 项目业主 项目业主联系电话 招标人 招标人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 公示期 投标最高限价(元)
**市渠河取水口集中北移工程**管线迁改工程(**市渠河取水口集中北移工程**管线迁改工程-施工-1)
****点击查看137****点击查看9913
****点击查看137****点击查看9913
****点击查看0825-****点击查看969
遂****点击查看服务中心2025-09-22 09:30:00
2025-09-27 至 2025-10-10****点击查看5894.59
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 综合评标得分
第一名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5894.59 ****点击查看5894.59 0
第二名 **红****点击查看公司 ****点击查看5894.59 ****点击查看5894.59 0
第三名 ****点击查看**公司 ****点击查看5894.59 ****点击查看5894.59 0
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职务 姓名 执业或职业资格 职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职称专业 级别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职务 姓名 执业或职业资格 职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职称专业 级别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职务 姓名 执业或职业资格 职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职称专业 级别
项目负责人 肖寨 一级建造师 川14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10296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冯俊滔 职称证 201****点击查看6369 市政工程 中级
项目负责人 张慧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 川15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1702 市政工程 中级
项目技术负责人 马健 职称证 ****点击查看9749 市政道**梁工程 中级
项目负责人 蒋德民 一级建造师证 川137****点击查看****点击查看12101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张艺 职称证 202****点击查看****点击查看320338444 工程师 中级
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及项目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第一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技术负责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技术负责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技术负责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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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

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

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地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综合评估得分

备注
**标新****点击查看公司 ****点击查看5894.59 ****点击查看5894.59 0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姓名 单位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项目审批部门: 联系电话: 行业主管部门: 联系电话: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变更原因
****点击查看开发区****点击查看改革局0825-****点击查看711
****点击查看开发区****点击查看运输局0825-****点击查看081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于2025年9月26日定标,现公示中标候选人。
附件1:
附件2:
附件(2)
结果更正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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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纪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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