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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点击查看)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梁湖街道产业大道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由2507-330604-04-01-656537批准(备案)建设,施工图设计****点击查看交通运输局****点击查看机关名称)以 虞区交复[2025]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点击查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点击查看,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查看、**宇康****点击查看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地面道路形式,主线高架自东向西先后跨越百悬线和四十里河,之后沿杭甬运**岸布线,上跨规划大元路和规划**路,终点位于曹娥江东侧的大厍新村,全长约 2.275km。地面道路与百悬线、规划大元路、规划**路平交。项目总投资约为15亿元。
2.2技术标准: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的是第SG01标段。
第SG01标段:
~终点桩号K19+272范围内的土建(路基、路面、桥梁、涵洞、路线交叉)、交安设施、机电设施等(高架部分沥青路面、交安、机电、声屏障、花箱及地面绿化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图纸所示工程的施工完成、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及保修期保修责任,本次招标标段造价约4.6亿元。2.4计划工期:730日历天(24个月),自监理人签发开工令中注明的时间开始计算工期;缺陷责任期24个月,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否 (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存在可能影响项目目标的实现。《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之规定)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
2020年7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完成过一个**或改、扩建(不包括大中修、小修保养)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 1300m及以上桥梁)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点击查看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50%;联合体成员应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3 ****点击查看运输厅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以投标截止时间有效的信用评价结果为准),投标截止时间当期及上一期均为AA级信用等级的企业,最多可参加2个标段的投标(允许中1个标段),其它企业可参加1个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投标人可参加1个标段的投标,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7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____。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9月8日。
4.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 CA 数字证书登录“****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遗书。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下载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4未取得****点击查看**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点击查看**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办法请登录“****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4.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5年8月21日 16:30(**时间,下同)。招标人将于2025年8月22日在网上发布补遗书。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________________,集中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投标预备会时间:________________,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8日08时30 分;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次招标不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5.4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监督部门
邮编:312300
电话:
地址:
联系方式
地 址:
联系人:任工、毛工
邮 编:312300
电 话:0575-****点击查看3992
招标代理:****点击查看、**宇康****点击查看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杨工、李工
电 话: 0571-****点击查看3046、137****点击查看8245
邮 箱: 点击查看@QQ.com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宇康****点击查看公司
2025年8月15日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第SG01标段 | 投标人应具备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点击查看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点击查看.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成员资质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所承担的工程量不少于总工程量的50%;联合体成员应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 财务要求 |
第SG01标段 | 承诺提供不少于35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由投****点击查看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力承诺书。采用财务能力承诺书的,应****点击查看银行出具的不少****点击查看银行存款证明)。 ****点击查看银行信贷证明,开****点击查看银行级别:****点击查看银行县(区、****点击查看银行。 |
注:
、联合体投标时,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 业绩要求 |
SG01标段 | 自2020年7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完成过一个**或改、扩建(不包括大中修、小修保养)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须含连续长度1300m及以上桥梁)的施工。 |
注:1、投标人应在“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近年完成的主要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相关资料,所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3项规定。
2、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 信誉要求 |
第SG01标段 | 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及1.4.4项情形。 |
注:1、投标人应在“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后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最低信誉要求。
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最低要求)
第SG01标段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1、担任过**或改、扩建(不包括大中修、小修保养)一级及以上公路(须含连续长度1300m及以上桥梁)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总工,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专业及等级)注册建造师证书,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公路水运/□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拟任项目经理投标截止时间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项目经理(包括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1 | 1、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有效期内的 (□公路水运/□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
安全负责人 | 1 | 1、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公路水运/ 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
注:1. 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该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交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2. 拟委任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合同工程”按以下原则认定:
(1)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尚未签订,则其中标通知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和备选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2)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已签订的,则仅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3)该合同工程未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前,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已经更换的,则现任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该合同工程项目发包人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3. “在建合同工程”范围:包括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
4. 所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5项规定。
5.联合体投标的,上述人员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