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国优秀国土空间规划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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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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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优秀国土空间规划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11 09:09

各设区市自然**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届**优秀国土空间规划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5〕1973号)要求,现组织开展优秀国土空间规划项目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本次推荐面向省域范围内依法依规批准并组织实施的符合现行国家和省国土空间规划行业技术标准、规范的国土空间规划项目,包括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含村庄规划、城市设计)、相关专项规划、规划管理创新实践、规划数智化与技术创新实践、规划理论和学科建设创新实践等。

二、推荐要求

1.数量要求。请各设区市自然**主管部门在市级初评的基础上,推荐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8月27日期间完成的项目;同时,也可从2022、2023年度已获**省优秀国土空间规划奖一等奖项目中择优推荐(详见附件3)。各市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10个(国批城市不超过20个)。

高等院校和省属规划编制单位可推荐规划理论和学科建设项目或省级研究课题,各高等院校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10个。

2.证明材料要求。推荐项目应是完成并已组织实施取得明显成效的项目。其中,总体规划、详细规划、村庄规划、相关专****点击查看政府批复文件和实施证明;城市设计需提供实施效果照片和自然**主管部门盖章的实施证明。规划管理创新实践项目需提供项目立项文件、验收报告、实施证明、出台的相关政策法规或技术标准等。规划数智化与技术创新实践项目、规划理论和学科建设创新实践项目需提供项目立项文件、验收报告、出版成果、应用案例。

3.资质要求。各设区市自然**主管部门推荐的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含村庄规划、城市设计)、相关专项规划项目承担单位应符合《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国自然**部令 第11号)要求。

三、推荐条件

1.推荐项目承担单位应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近3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未被纳入失信黑名单,未被实施信用惩戒。

2.推荐项目必须符合 多规合一 改革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点击查看省委 ****点击查看政府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等法规政策要求,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标准。

3.各设区市自然**主管部门及高等院校、省属规划编制单位需将推荐项目清单按要求公示5****点击查看**厅(前期已经市级初评项目公示的,可不再重复公示)。

四、推荐流程

(一)网上推荐流程

通过****点击查看官方网站首页(http://zrzy.****点击查看.cn/)登录 **省国土空间规划行业管理信息平台 (以下简称 行业系统 )。各设区市自然**主管部门在 行业系统 统一填报本市推荐的优秀国土空间规划项目。高等院校和省属规划编制单位在 行业系统 填报推荐的规划理论和学科建设项目或省级研究课题。

(二)网上推荐材料

1.项目推荐表

填写《**省优秀国土空间规划项目推荐表》(详见附件2),盖章扫描后上传。

2.相关附件及证明材料

(1)成果特色简介演示文件1个(ppt,不超过50M),规划文本、图集等附件1个(不超过50M),项目立项、验收、批复、实施成效等证明材料1个(pdf,不超过50M)。

(2)推荐项目合同封面。

(3)推荐项目承担单位规划资质证书正副本。

(4)推荐公示证明材料。

(三)需报送的纸质和电子材料

1.项目纸质成果(文本和图纸)一套,文本、图纸统一装订成A4(A3图纸折叠装订),成果特色简介演示文件ppt(A4双面打印),成果文件中不得出现项目完成单位信息。

2.项目电子文件一份,主要内容及格式要求如下:

(1)项目推荐表盖章扫描件(pdf)。

(2)相关附件及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成果演示文件(ppt)1个,规划文本、图集1个,项目立项、验收、批复、实施成效等证明材料1个,报送电子材料不得出现项目完成单位信息。

3.请设区市自然**主管部门、高等院校和省属规划编制单位及时关注自然**部初评结果通知,入围部综合复评的项目需按照《****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届**优秀国土空间规划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5〕1973号)要求及时准备演示视频(文件格式MP4,大小不超过200M,分辨率1280*720,播放时间不超过8分钟)。

五、推荐阶段安排

2025年9月17日前:各设区市自然**主管部门、高等院校和省属规划编制单位将经公示无异议的推荐项目清单(详见附件4)加盖公章后上报我厅。

2025年9月18日至9月29日:开展网上推荐。

2025年9月29日:省级系统关闭推荐平台。

2025年10月10日前:各设区市自然**主管部门汇总本市推荐项目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一个设区市一个U盘)后,报送我厅(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高等院校和省属规划编制单位由本单位统一邮寄报送我厅。逾期不予受理。

2025年10月:组织开展优秀国土空间规划推荐项目专家评选。

六、联系人和报送地址

1.纸质材料报送联系人:

****点击查看研究中心 胡蕾蕾

电话:025-****点击查看9694、****点击查看0434、****点击查看0454

2.系统填报联系人:

****点击查看中心 曹蕾

电话:025-****点击查看9983

3.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报送地址:**市水西门大街58号**大厦江****点击查看研究中心601室。

4.推荐项目清单报送邮箱:****点击查看@163.com。

七、注意事项

1.优秀国土空间规划项目推荐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2.已经参加省内其他奖项评选的项目不得推荐。

3.推荐单位对其推荐的所有项目材料负责,网上推荐系统关闭后,若提出调整或修改,将不予受理。

4.不得以会议纪要、领导批示、专家评审或论证意见等替代法定规划批复文件。

5.推荐项目所在地自然**主管部门应对项目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不得推荐。

附件:1.****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届**优秀国土空间规划奖评选的通知

2.**省优秀国土空间规划项目推荐表

3.2022、2023年度**省优秀国土空间规划奖一等奖获奖名单

4.推荐项目清单

****点击查看

2025年9月10日

附件(3)
附件_537357070_34070380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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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_537357070_34070380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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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_537357070_34070380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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