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发改投审〔2025〕74号
****点击查看改革局关于**市2025年度土地平整工作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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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市2025年度土地平整工作项目立项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为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提高居民的生活水**生活质量,我局同意实施**市2025年度土地平整工作项目(项目代码:****点击查看)。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市**街道、大沙镇。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抽水后,清挖淤泥流砂、回填土方、场地压实**整。本项目平整面积合约961.29亩。
四、项目拟建设工期:8个月。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14568.69万元,其中:工程费12895.6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12.67万元、预备费560.33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通过积极申报新增土地专项债券资金解决,不足部分由本级财政统筹,并分别纳入各项目用地的前期投入成本。
六、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七、请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进行限额设计,完成初步设计概算后报我局审批。
附: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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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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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核准 | ||||||
设计 | 核准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监理 | 核准 | ||||||
主要设备 | |||||||
重要材料 | |||||||
其他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6号令)、《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的通知》(发改法规规〔2018〕834号)和《**省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核准该项目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实行公开招标,勘察、设计、监理未达到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由你单位依法自主确定是否招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