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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张家堡片区城市公共空间更新与功能提升工程-轨道交通出入口交通设施和配套商服建筑工程(南侧****点击查看广场)工程总承包(EPC****点击查看行政审批局以2509-610162-04-01-225712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点击查看,项目资金来自国有控股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0%。 招标人为****点击查看,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工程规模:张家堡片区城市公共空间更新与功能提升工程-轨道交通出入口交通设施和配套商服建筑工程(南侧****点击查看广场)位于**路和**八****点击查看广场南侧,项目建设内容为张家堡环岛南侧****点击查看广场工程,建筑面积约6182㎡;
2.2 项目地点:**市经开区;
2.3 项目投资总额:****点击查看94600元;
2.4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张家堡片区城市公共空间更新与功能提升工程-轨道交通出入口交通设施和配套商服建筑工程(南侧****点击查看广场)工程总承包(EPC);标段编号:****点击查看;标段类型:工程总承包 ;
2.5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张家堡片区城市公共空间更新与功能提升工程-轨道交通出入口交通设施和配套商服建筑工程(南侧****点击查看广场)工程总承包(EPC),张家堡片区城市公共空间更新与功能提升工程-轨道交通出入口交通设施和配套商服建筑工程(南侧****点击查看广场)工程总承包(EPC),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包含但不限于张家堡环岛南侧****点击查看广场工程的总平面设计、建筑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专项设计(含景观、智能化、泛光照明、室内外标识标牌、公共区域装修等)专题研究、施工图设计、前期工程、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材料设施设备采购、相关协调、验收、工程交付、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与项目相关的一切内容,具体招标范围见招标文件。 ;
2.6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标段名称:张家堡片区城市公共空间更新与功能提升工程-轨道交通出入口交通设施和配套商服建筑工程(南侧****点击查看广场)工程总承包(EPC),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须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在**范围内无在建工程(拟派项目经理与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
3.2 标段名称:张家堡片区城市公共空间更新与功能提升工程-轨道交通出入口交通设施和配套商服建筑工程(南侧****点击查看广场)工程总承包(EPC),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牵头方及成员总数不超过2个,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人须明确牵头方,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各方办理本项目招投标活动过程中的一切事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投标人须满足“3.4其他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其他要求: 3.4.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3.4.2投标人资质要求:
3.4.2.1设计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4.2.2施工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3.4.3.1项目经理(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人员)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须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在**范围内无在建工程(拟派项目经理与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3.4.3.2设计负责人(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人员)要求:具备注册建筑师一级或注册结构师一级执业资格,证书须在投标人单位注册;
3.4.3.3施工负责人(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人员)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须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在**范围内无在建工程。
3.4.4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未处于被取消或被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4.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4.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方及成员总数不超过2个,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人须明确牵头方,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各方办理本项目招投标活动过程中的一切事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牵头方须满足上述第3.4.1、3.4.2.2、3.4.3.1、3.4.3.3、3.4.4、3.4.5条款,联合体成员方须满足上述第3.4.1、3.4.2.1、3.4.3.2、3.4.4、3.4.5条款。
4.1请投标人于 2025年09月25日 17时00分00秒 起至2025年10月02日 17时00分****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new.****点击查看.cn:8887)下载招标文件。
4.2 标段名称:张家堡片区城市公共空间更新与功能提升工程-轨道交通出入口交通设施和配套商服建筑工程(南侧****点击查看广场)工程总承包(EPC),招标文件 不收费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标段名称:张家堡片区城市公共空间更新与功能提升工程-轨道交通出入口交通设施和配套商服建筑工程(南侧****点击查看广场)工程总承包(EPC),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5年10月21日10时00分 ,地点****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标段名称:张家堡片区城市公共空间更新与功能提升工程-轨道交通出入口交通设施和配套商服建筑工程(南侧****点击查看广场)工程总承包(EPC),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6.开标时间及地点6.1 标段名称:张家堡片区城市公共空间更新与功能提升工程-轨道交通出入口交通设施和配套商服建筑工程(南侧****点击查看广场)工程总承包(EPC),开标时间为 2025年10月21日10时00分 ,地点****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6.2 标段名称:张家堡片区城市公共空间更新与功能提升工程-轨道交通出入口交通设施和配套商服建筑工程(南侧****点击查看广场)工程总承包(EPC),开标会议形式:远程会议
7.其他公告内容7.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市公共**交易平台》 (http://new.****点击查看.cn:8887)、《》(www.****点击查看.cn)、《**采购与招标网》(www.****点击查看.com)及《****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官网》(www.****点击查看.com)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发布。
7.2 投标人须****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new.****点击查看.cn:8887)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使用数字认证CA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投标人应使用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加密投标文件,并在规定时间上传经过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为.xat格式)。
7.3 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7.4 请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 1 册、副本 2 册打印盖章****点击查看公司处,以便招标人进行留存备案等工作,中标人应保持投标文件纸质版内容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7.5 本项目定标方式为:非评定分离
7.6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8.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点击查看服务中心。
9.联系方式招标人: | ****点击查看 | 招标代理机构: | ****点击查看 |
地址: | ****点击查看开发区**八路126****点击查看中心942室 | 地址: | 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9、10、11层 |
联系人: | 王智 | 联系人: | 韩峰、李冬 |
电话: | 029-****点击查看5161 | 电话: | 178****点击查看6080、190****点击查看5157 |
邮编: | 邮编: | 100055 | |
开户银行: | ****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路支行 | 开户银行: | ****点击查看营业部 |
账号: | 61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0000667 | 账号: | 778****点击查看106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