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年度交通设施养护 | ||
品目 |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 | ||
行政区域 | **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07月22日 15:32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年07月22日至2025年07月30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苏采云系统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5年08月04日 13: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不见面开标室2 | ||
预算金额 | ¥5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钱暨兴 | ||
项目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9288 |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镇青云路108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99****点击查看8207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高新路475号万森大厦10楼1002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钱暨兴 |
项目概况 **2025年度交通设施养护 ****点击查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8-04 13:30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2025年度交通设施养护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
采购需求:
**2025年度交通设施养护(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以甲方要求为准)或合同签订后实际结算合同金额满50万元人民币(二者中以先到者为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一)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如有)、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有)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承接服务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其他(如有)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00元
截止时间:2025-08-04 13:30 (**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时间:2025-08-04 13:30 (**时间)
地点:**市**区**路998号三楼不见面开标室02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具体详见《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政策告知函》。
2、CA证书办理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点击查看认证中心CA证书和**国际****点击查看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点击查看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点击查看财政厅****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现场办理地址:**市**区平泷路251****点击查看中心4****点击查看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点击查看0834。
3、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4、勘察现场:为更好地了解现场情况,各供应商可自行至现场进行踏勘,熟悉实际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投标的直接资料。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加价的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勘察现场费用自理。
5、质疑按《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相关规定提出,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必须附《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现****点击查看公司(不接收到付快递)。
6、质疑联系方式:0512-****点击查看9288。
7、本采购****点击查看市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单位地址:**市**区**镇青云路1088号
联系人:王鹏宇
联系电话:051****点击查看616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单位地址:**市**区高新路475号万森大厦10楼1002
联系人:钱暨兴
联系电话:****点击查看92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暨兴
电话:****点击查看9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