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内容:1、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附件7:分包意向协议”有修改,删除“当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其他情形无须提供。” 2、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信用分修改为k1=30%,k2=69%,k3=1%。
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下载澄清后的招标文件,以澄清后的招标文件为准编制投标文件,如因未及时下载澄清后招标文件或未以澄清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造成的损失,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