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代理机构)受****点击查看(采购人) 委托对融汇大道(1号道路)、3#、4#、5#、10#、11#道路、茶花广场工程结算评审(项目)采用 综合评分成交法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项目总预算(限价):191000 元)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采购预算(元) 数量 小计(元)
采购目录: 工程服务 -工程咨询管理服务 -工程结算审计 -工程结算编制(审核) 需求描述: 按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程造价相关规定的要求,对本项目施工结算进行全面复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量计算、定额套用、材料价格等工程量清单及组价进行全面复核;工程量不得直接采用施工图上工程量表上的量(除审核过程中有建设单位明确的书面来函外);不得采用抽查法、指标法等除全面复核法以外的其它方法)。确保工程量计算正确、不得高估冒算、工程量清单的列项不漏项,定额套用合理、材料价格合理、组价准确等,确保审核质量。 隐藏 | ¥191000 | 1(项) | ¥191000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报价的****点击查看市政府采购网注册。)
(一)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服务承接单位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2025-07-30 09:00
报价截止时间:2025-07-30 14:30
五、商务条款
(一)实施周期及实施地点
1、实施周期:30 天
2、实施地点: **市市辖区**区
(二)报价要求:
项目为包干总价。
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其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费用(包括工资、劳保、医疗、福利、津贴、保险等费用)、设施设备费、一般办公费、特殊办公费、交通费、通讯费、管理费、利润、税金、考核费等全部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三)付款方式:
项目服务完成并出具正式审核报告,完成项目评审,经采购人验收审定合格,评审资料全部完好无损返回给采购人,成交供应商按要求开具正规发票,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咨询服务费。
六、其他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成交法,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代理服务费收取说明:
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4000元,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五)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点击查看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点击查看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更正公告:
变更项 原内容 变更后内容 变更时间
需求描述文件 | | | 2025-07-25 18: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