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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比选条件
1.1本比选项目为成自泸高速公路限速优化论证咨询服务比选,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出资比例100%,比选人为****点击查看,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成自泸高速公路限速优化论证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名称:成自泸高速公路限速优化论证咨询服务
2.2 项目地点:**市、**市。
2.3 项目概况:成自泸高速公路**至**段起于**县桐凉村,经连界、新场、**、**,止于**县与**交界的龙贯山,全长112.941公里。全线采用双向4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项目于2012年9月建成通车运行。设9个收费站,4对服务区(停车区)。根据《**省在役高速公路限速技术指南(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开展论证及评审工作。
2.4 服务内容:现拟选聘一家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对成自泸高速公路限速优化论证工作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现场调研、运行速度数据及交通流运行特征、交通事故统计分析、路线设计指标速度符合性评估、****点击查看服务区速度符合性评估、限速方案与完整设施等工作。具体内容见第五章比选人要求。
2.5 服务期限:20日(具体根据比选人实际要求时间为准)。
2.6 质量标准:成果文件满足《关于开展全省高速公路限速优化调整工作的通知》(川交综执【2024】102号)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2.8项目限价:248470元。
3.比选申请人资质要求
3.1资质要求: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工程咨询甲级资质 。
3.2业绩要求:比选申请人近3年(自2022年01月01日至比选截止日)已完成或正在服务或新承接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项目金额不低于20万元的类似服务业绩。
3.3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且须为本单位人员。
3.4本次比选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 2025 年03月28日至 2025 年04月 2 日09:00-17:00(**时间)在****点击查看自行选择以下方式获取:
4.1.1网络获取方式:须将单位介绍信(注明项目名称)、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一并发送至邮箱(****点击查看@qq.com)。
4.1.2现场获取方式:比选申请人可在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内到****点击查看持加盖单位公章的介绍信(注明项目名称)、经办人身份证(查验原件,留盖章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获取比选文件。
4.2比选文件免费获得。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比选截止时间)为 2025 年04月 7 日15时00分,地点为****点击查看二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5.3 本次比选不接收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点击查看公司(http://www.****点击查看.com/)》上发布。
比 选 人:****点击查看
地 址:****点击查看市**区仙市镇五七村二组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813-****点击查看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