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审管批字〔2025〕2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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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点击查看**交通局关于**区南环路路况质量精细化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立项的申请》(惠住建交通函〔2025〕28号)及其附件收悉。****点击查看政府第10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该初步设计,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区南环路路况质量精细化提升工程(项目代码****点击查看)
二、项目建设地点
**区
三、项目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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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起点位于石大路,终点位于**乐桥街三排桥,道路总长1.488km。按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车速60km/h,路基宽19.5m,路面宽18m。
建设内容:路面路基工程,新铺筑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3)26784㎡,6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20)22104㎡,18cm水泥稳定砂砾基层22104㎡;平面交叉工程及完善交安设施等。
五、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提出的路基路面、平面交叉及交安设施等工程设计方案。
六、项目建设工期
2025年9月—2026年9月
七、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概算总投资为533.81万元,工程费471.47万元,其他费41.81万元,预备费20.53万元。
资金来源:争取自治****点击查看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不足部分争取多方配套。
八、有关要求
****点击查看发改委2018年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达到了必须招标的工程规模范围,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二)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点击查看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标准、规模、内容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扩大投资规模、改变建设内容。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安全和使用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如期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四)根据《****点击查看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本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
附件:1.《**区南环路路况质量精细化提升工程》审定概算表
2.《**区南环路路况质量精细化提升工程》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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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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