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评分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3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 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
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现变更为: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的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