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点击查看派出所****点击查看中队业务用房建设工程装修及配套工程
补充公告(一)
各潜在投标人:
1、招标文件P2第3.投标人资格要求:
3.3自 2022 年 01 月 01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室内装饰工程的施工类似业绩,且业绩合同中的室内装饰工程相关部分造价在750万元及以上 业绩;
修改为:
3.3自 2022 年 01 月 01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室内装饰工程的施工业绩,且业绩****点击查看工程部分造价在750万元及以上 业绩(日期以竣工验收记录(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完(竣)工质量评定报告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载明的时间为准,合同价以工程承包合同载明的合同金额为准);
2、招标文件P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投标文件的组成增加:
(13)投标人工程业绩证明材料:
a.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文件必须同时提供以下①、②项业绩材料原件扫描件且满足相应要求,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①施工合同;
②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交工验收记录或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完(竣)工质量评定报告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要求必须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四方盖章,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属于初步验收、预验收材料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b.业绩时间认定标准:以竣工验收记录(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完(竣)工质量评定报告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载明的时间为准。若提供的材料中未能体现竣工验收或交工验收时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若业绩项目分批次验收的以最迟验收的时间为准。
c.业绩金额认定标准:以施工合同载明的金额为准,若施工合同未载明项目金额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d.业绩材料中施工单位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招 标 人:****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2025年0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