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458绥沈线G203国道两侧行道树木采伐处置项目

(2024)1458绥沈线G203国道两侧行道树木采伐处置项目

发布于 2024-12-05

招标详情

康平县人民政府
联系人联系人1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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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7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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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458绥沈线G203国道两侧行道树木采伐处置项目 报名
转让底价/出让底价: ¥277.6 万元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保证金: ¥84 万元
挂牌起止日期: 2024-12-05 ~ 2024-12-18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标的名称
(2024)1458绥沈线G203国道两侧行道树木采伐处置项目
是否国资
国资
交易机构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024-****点击查看6102
资产描述
树木采伐处置项目
项目子资产
实物类别
其他
标的名称
(2024)1458绥沈线G203国道两侧行道树木采伐处置项目
标的所在地区
**省 / **市 / **县
数量
约12050棵,以现场展示为准
现场查勘安排
联系人:敖先生 159****点击查看5000
其它披露信息
交易条件及重要信息披露
转让底价
277.6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本次转让树木情况以现场展示为准。在信息公告期间意向受让方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现场踏勘,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并上传作为报名材料,转让标的实物数量、质量以现场查勘情况为准,由意向受让方自验并承担责任,受让方不得提出异议或索赔,转让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3、自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转让合同》,已交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并于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剩余转让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支付至沈交所指定对公账户。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拒绝现状接收、拒绝签署《资产转让合同》,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转让方及沈交所有权扣除受让方保证金,收回转让标的,再次进行公开转让。
4、受让方付清交易价款后,与转让方相关协议文件,交易双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同时受让方须在60日内将受让资产按照转让方要求全部搬离出指定区域。
5、受让方实施砍伐、清运工作须按照经转让方确认的区域与范围施工,服从转让方的现场管理和全面指挥,不得影响转让**常秩序。受让方须遵守国家有关砍伐、清运施工法律、法规,若因砍伐、清运导致周围设施损坏或出现超范围砍伐、清运,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全部由受让方承担,同时转让方有权将其清除出场并追究其经济补偿及相关法律责任。砍伐、清运等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同时在标的资产清运完毕后达到场平地净,满足甲方要求为准。
6、受让方须自行了解标的所在地安全、环保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管,对转让方以及安全、环保监管部门依法合规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及时进行整改,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7、本次项目转让涉及树木砍伐、清运事项,因转让标的砍伐、清运事项产生的任何费用、质量、安全、环境影响等问题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项目验收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指导意见。
重大事项披露信息
1、本项目为位于**市**县绥沈线G203 国道**窝堡至**县城胜利街道段两侧,总长度37 公里,待采伐树木约12050 棵,其中约99%为杨树,约1%为柳树。
2、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项目施工前需向转让方缴纳砍伐保证金10万元整,受让方不能按期完成砍伐超出天数按照每天5%保证金扣除。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受让方须为企业法人,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具有“原木收购、木材加工、木材销售”等类似字样,且成立1年以上。
2.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时针对以下事项须作出书面承诺:
(1)受让方须承诺项目涉路施工时需按照公共道路相关要求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并准备所用设备设施(开工前由转让方核实查证)。
(2)受让方须承诺项目后续施工时,现场作业人员人均需办理不低于200万元人身意外保险(开工前由转让方核实查证)。
(3)受让方须承诺项目后续施工时作业车辆和作业人员需具有特种作业证(开工前由转让方核实查证)。
(4)受让方须承诺在施工期间****点击查看公司赔偿标准赔偿(具体标准详见附件)。
(5)受让方须承诺在施工期间保障道路正常通行。
保证金设定
保证金金额
交易保证金应交84万元人民币
交纳时间
挂牌公告期内16:00之前交纳
交纳形式
网上支付
处置方式
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待受让方支付剩余价款后,该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沈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将交易价款转入到转让方指定帐户。
2、如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在转让标的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信息披露期满后,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接受公告转让条件及要求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直接受让;
(3)信息披露期满后,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4)在竞价程序中全部意向受让方未按照沈交所的相关规则在规定时间内报价、或意向受让方的出价低于转让底价的;
(5)竞价活动结束后,意向受让方在依沈交所交易规则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的;
(6)意向受让方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约定的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款余额的。
3、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的,其保证金按交易合同约定处置;未成为最终受让方的,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信息披露结果通知发出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挂牌信息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
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延展,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
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
协议转让(意向受让方同意按公告转让条件直接协议转让)
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
竞价规则
起始价(元)
****点击查看000
加价幅度(元)
10000
是否起始价报价
限时报价周期(秒)
120
自由竞价开始时间
2024-12-05 08:30:00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2024-12-19 09:00:00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康****点击查看服务中心
批准单位名称
****点击查看
批准文件名称
请示文件批办单
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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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路桥类项目共招标过 1 次; 共合作路桥供应商 1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康平****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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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业务: 道路工程, 中标 1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辽宁, 中标 1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0 次, 中标金额 0.0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0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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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暂未找到相关数据,中标机会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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