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资质条件: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4.财务要求:近两年(2024、2025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3.5业绩要求: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至少承接过一项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工程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业绩认定时间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6信誉要求: (1)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投标企业没有被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公司没有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信誉通告。 (2)投标企业本项目中没有借资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 投标企业须出具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书面承诺书。 (3)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点击查看.cn/)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www.****点击查看.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点击查看.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3.7项目经理资格:①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及以上相关执业资格;②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证);③报名时的项目经理与资格审查以及开标阶段的项目经理一致;④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8其他要求: ①资料员、安全员、市政施工员、市政质量员、材料员(以下简称“五大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 ②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③社保要求:拟派项目管理人员均需提供单位缴纳的近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