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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西于庄地区棚户区改造(旧**改建)道路项目沥青混凝土材料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1 采购项目名称:**区西于庄地区棚户区改造(旧**改建)道路项目沥青混凝土材料采购
1.2 采购人:****点击查看
1.3 釆购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1.4 釆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区西于庄地区棚户区改造(旧**改建)道路项目沥青混凝土材料采购。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2家
2.1 采购范围:**区西于庄地区棚户区改造(旧**改建)道路项目沥青混凝土材料采购。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及数量详见采购文件;
2.2 交货期:拟定于2025年10月30日至工程完工;
2.3 交货地点:**市**区子牙**路西侧;
2.4 货物质量标准:合格。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如供应商为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及生产厂家营业执照;供应****点击查看集团采购管理平台注册认证的供****点击查看集团采购管理平台可以查到即可)。供应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2)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9月至今)至少完成过1项单笔合同额100万元及以上的同类型供货业绩(以供货合同为准)。
(3)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
(4)其他要求:未被****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和****点击查看《失信承包人名录》以及《不合格供方库》。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 联合体。
4.1 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9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时间,下同)在**市**区下元公元时代城A座2504室获取。
4.2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须持以下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3 釆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本谈判釆购公告在《**招标采购服务平台/****点击查看协会》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区**路9号
联系人:张国伟
电 话:199****点击查看1876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下元公元时代城A座2504室
联系人:赵冬平、张丛慧
电 话:150****点击查看5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