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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5 14:41
2027-2028年**区道路积尘负荷走航监测
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为落实《**市道路积尘评价办法(暂行)》要求,强化道路积尘管理,持续做好**区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区环境空气质量,我局拟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在**区全域开展道路积尘负荷走航监测。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
2027-2028年**区道路积尘负荷走航监测服务。
(二)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二、服务标准和要求
(一)走航监测服务。利用大气立体走航监测车及其他智能化监测设备,对全域所有道路每月至少开展一次走航监测,其中,对道路扬尘高风险区域道路每月至少开展1次走航监测复查,监测对象主要是道路表面积尘负荷(单位面积粉尘质量,如g/m2)。
(二)走航报告。每月出具道路积尘负荷走航报告1份,解析区域污染特征、污染来源和污染变化趋势,提供原始数据(时间、位置、尘负荷、气象参数等)及分析结果(如道路尘负荷空间分布图、污染热点识别),编制走航问题清单及管控建议,附走航路线示意图、浓度监测图、精准定位图、现场图等。
(三)异常点位走航排查服务。针对走航发现的高值点位,强化监测力度,发现异常数据(如施工路段、车流量突变区域)进行标注和成因分析,对问题点位进行诊断,并拍照取证,形成问题的闭环管理,判定为严重污染道路的应按照甲方要求在整改完成后进行复测并提交报告。
(四)服务人员。乙方配备项目实施团队不少于4人,其中运维人员不少于2名,数据分析人员不少于1名,项目负责人1名。
(五)技术要求。监测方法:道路积尘负荷移动监测车应遵循《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 393-2007)中规定的道路积尘负荷监测方法要求,搭载道路积尘负荷车载式快速监测系统,实现走航式连续监测。传感器精度:颗粒物(PM2.5/PM10)检测限应≤1 μg/m3;尘负荷测量误差应≤±10%。定位与同步记录:应配备GPS/北斗双模定位系统,定位误差≤1米;同步记录车速。行车记录仪:监测车应采用前后双摄配置,配备行车记录仪,视频数据存储周期不少于30天。
(六)考核要求。服务期内甲方按照合同要求的服务内容,对乙方进行2次服务绩效考评(每6个月1次)。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保密要求
合同执行过程中接触或产生的资料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供应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如果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发生任何有损于其保密性的事情,供应商有责任采取补救措施,且须向采购人赔偿损失,该保密义务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仍需履行。
五、商务要求
(一)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2个月。
(二)服务地点:**市**区
(三)付款方式:分期付款。签订项目合同后,采购人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项目服务期届满后,依据两次考评结果及履约验收情况,核算应付款金额,采购人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服务费用,最多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
(四)人民币一次性报价,包含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不接受任何非人民币币种的报价。
(五)本项目由供****点击查看服务所必须的全部费用。提供服务的监测设备、辅助设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提供,产权归成交供应商所有,服务到期后,设备由供应商自行处置。
六、其他要求
(一)递交询价回复资料(附件)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0日17时00分。
(二)递交方式:可通过邮箱、邮寄或现场递交等方式进行,邮箱地址:****点击查看@126.com,邮寄地址:**市**区石人南路38号。
(三)逾期报送的或者未在指定地点、邮箱进行报价的,不予受理。
七、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市**区石人南路38号。
邮编:610000
联系人:甘老师
电话:****点击查看0872
附件:询价回复函
****点击查看
202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