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县东北****
点击查看B07-01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招标文件答疑澄清如下。
问:请明确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方式递交方式和提供的证明材料。
答: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和证明材料现调整如下:
****
点击查看银行****
点击查看银行电汇或保证保险。
如为银行转账、银行电汇,应通过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转出保证金的账户与投标人投标文件提供的基本账户不一致的,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提供银行回单的扫描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或基本存款账户编号)作为证明材料。
如为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提供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的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除上述澄清内容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与澄清不一致时以澄清为准。此澄清作为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其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给各位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