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行政许可法》《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近期省厅组织专家对申请公路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企业申报信息和专家审查意见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2日-9月9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书面形式对企业申报信息中的虚假内容向省厅举报,逾期不予受理(邮寄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为便于核查,举报材料应内容具体,注明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签署真实姓名。对在资质申请中弄虚作假企业,以及反映情况时捏造事实的单位和个人,经核实后省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申报企业如对专家审查意见有异议,请于9月9日前,登录**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通过“监理企业资质行政许可”网上办理模块提交陈述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市太**路98号802室
联系人:李主任 电话:0551-****点击查看7523;****点击查看3547
附件:2025年第二批公路工程监理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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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日
2025年第二批公路工程监理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类型 | 资质等级 | 企业法人情况 | 质量安全事故情况 | 符合条件的企业负责人情况 | 符合条件的技术负责情况 | 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情况 | 监理工程师情况 | 高工职称人员情况 | 经会人员情况 | 个人业绩情况 | 试验设备 | 企业信誉 | 审查情况 | |
意见 | 说明 | |||||||||||||||
1 | **国汉****点击查看公司 | 新申请 | 公路工程乙级 | 满足 | 有 | 满足 | 满足 | ≥20 | 1 | ≥3 | ≥1 | ≥4人2项 | 满足 | 满足 | 不通过 | 质量安全情况、监理工程师人员不满足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