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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09日 17:25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年秋粮重大病虫害防控 | ||
品目 | 化学农药 |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09月09日 17:25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苏采云”系统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年09月10日至2025年09月16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194.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点击查看公司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16-****点击查看3536 |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 | ||
采购单位地址 | **省**市钟吾路15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2****点击查看1289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城南新区黄海街道青年中路51****点击查看广场2幢2-9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点击查看公司 |
项目概况 2025年秋粮重大病虫害防控 ****点击查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9-16 09:30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2025年秋粮重大病虫害防控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94.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无
采购需求:
2025年秋粮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采购秋粮作物“一喷多促”使用的病虫害防控药剂,并确保使用效果。具体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在合同签订生效后,3日内将合同标的全部交付完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一)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或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即提供供应商的本项目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的任何1月(不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扫描件;****点击查看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扫描件;****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担保函扫描件;或合法有效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
3.供应商的本项目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的任何1月(不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响应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谈判文件》附件);
5.****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谈判文件》附件);
6.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格式见《谈判文件》附件)。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的制造商应全部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的①农药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②农药登记证、③产品标准证的原件扫描件;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①农药经营许可证,②所投产品的农药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③农药登记证、④产品标准证的原件扫描件。
时间:自谈判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售价:0.00元
截止时间:2025-09-16 09:30 (**时间)
地点:苏彩云系统
时间:2025-09-16 09:30 (**时间)
地点:**市421_第五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一)获取谈判文件:
谈判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谈判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响应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9月16日**时间09:30)前。
2.线上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三)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点击查看
联系电话:0516-****点击查看3536
地址:****点击查看广场钻石国际D座12楼
(四)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响应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终止采购
终止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六)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采****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点击查看监狱企业发展等。
(八)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九)采购意向链接:
https://czj.****点击查看.cn/Home/HomeDetails?type=cgyx articleid=cff0c016-a41d-4e9e-a987-103ab4a0bff3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单位地址:**省****点击查看沟街道新东路101号
联系人:程大勇
联系电话:182****点击查看12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单位地址:****点击查看广场钻石国际D座12楼
联系人:李静
联系电话:0516-****点击查看35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静
电话:0516-****点击查看3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