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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我县城市建设步伐加快,城市规划区内**道路、桥梁逐年增加,亟待规范名称。为方便群众出行,提高对外形象,展现我县地名文化,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道路、桥梁名称。
一、征集适用范围
本次征集的名称主要用于我县城市规划区内道路、桥梁名称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二、征集内容
本次征集主要为城市规划区内99座桥梁和20条道路名称(清单见附表)。征集内容可分别对应桥梁或道路提供名称,也可仅提供名称。
三、征集目标
深度挖掘我县历史文化和现代特色相结合的相关地名信息,将优秀地方传统文化、城市产业特征融入**道路、桥梁命名中,更好地体现我县地域特色、产业结构及发展优势,延续和传承地名文脉。
四、征集要求
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规定,地名的命名、更名应当遵循以下规定:
(一)含义明确、健康,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符合地理实体的实际地域、规模、性质等特征;
(三)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避免使用生僻字;
(四)一般不以人名作地名,不以国家领导人的名字作地名;
(五)不以外国人名、地名作地名;
(六)不以企业名称或者商标名称作地名;
(七)不应重名,并避免同音;
(八)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交通运输、水利、电力、通信、气象等设施名称,一般应当与所在地地名统一。
五、征集时间及方式
1.征集时间:2025年8月5日至8月25日
2.征集方式:本次征集仅接收电子邮箱投递方式,邮件标题注明“征名”字样。
联系邮箱:****点击查看@163.com
联系方式:0558-****点击查看011。
六、注意事项
1.本次**县**道路、桥梁名称征集活动为无偿征集,征集名称一经采用,其相应著作权、使用权和在媒体的发布权归****点击查看所有,且有权对名称进行修改、组合、使用。
2.推荐词条不限数量,欢迎大家积极投稿、群策群力。
3.本次征集活动解释权归****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