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津静公路北侧270.43亩土地(约180,287.57平方米)

天津市西青区津静公路北侧270.43亩土地(约180,287.57平方米)

发布于 2025-08-13

招标详情

天津宇世达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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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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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津静公**侧270.43亩土地(约180,287.57平方米)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挂牌开始时间:2025-08-13 挂牌结束时间:2025-08-19
挂牌价: 21.6344 万元
租期:1年 年平均租金:21.6344万元 保证金:2万元
价格说明: 承租方应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当年全年租金。
面积: 180287.57㎡
位置: ****点击查看
面积说明:
出租用途: 其他
交易机构信息
部门负责人: 袁颖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2130
项目负责人: 李小石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2139
出租方承诺
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本出租方持有的**市**区津静公**侧270.43亩土地(约180,287.57****点击查看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并 组织实施交易。 现提交《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请予审核。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侵犯第三方权益及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我方对该标的具有完全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2、我方承诺出租标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本次交易设置的资格条件和交易条件不涉及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和明确指向性,且本出租方自愿为此承担相关风险与责任;

4、我方承诺所提交的《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点击查看中心按《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内容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

5、我方承诺在出租过程中,遵守国家****点击查看中心相关规定,并已****点击查看中心交易程序,在出租过程中,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点击查看中心收费标准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所填交易服****点击查看中心业务受理部门协商确认后的交易服务费用。

7、我方承诺本次出租标的相关行为涉及相关权利人享有优先权的,我方已就出租事项以书面或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方式通知了相关权利人。(涉及优先权的适用)

8、我方承诺在交易过程中,不与意向承租方私下成交;不通过其他渠道进行交易。

9、我方已充分了解相关****点击查看中心交易规则、收费标准等相关规定,承诺遵守交易规则,维护交易秩序,并已认真考虑了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以及政策影响等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或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

10、我方承诺对《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中填写的联系人、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已经予以确认,****点击查看中心按此发送交易相关通知或函件。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一切损失,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标的类别 坐落位置 面积 面积说明 出租用途 特色 标的占用情况 权证名称 权证编号 免租期限
**市**区津静公**侧270.43亩土地(约180,287.57平方米)
土地
****点击查看区津静公**侧
180287.57平方米
其他
空置
房地产权证
房地证津字第111****点击查看00030号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注册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是否国资 经济类型 企业类型 出租方决策文件 是否涉及资产行为批准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国资监管机构 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码 批准单位名称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批准文件名称 批准文号
天****点击查看公司
****点击查看牧场海泰南北大街22号
91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864380R
国资/本市国资
国有经济/****点击查看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点击查看公司(法人独资)
董事会决议
****点击查看
省级国资委监管
****点击查看0103MADXEB9T1E
****点击查看
批复
关于同意天****点击查看公司将部分土地出租的批复
津宏达政发〔2025〕115号
交易方式与条件
交易方式
挂牌价 租赁期限 年平均租金 租赁到期日 价格说明 支付方式 信息披露公告期 信息披露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方 交易方式 是否对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 是否进场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交纳金额 交纳形式 交纳时间 保证金的保证内容 保证金的处理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优先权说明 是否进场结算
21.6344
1年
21.6344万元
承租方应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当年全年租金。
年付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网络竞价 - 多次报价
2万元网上支付
信息披露期满前
1、意向承租方办理有效承租登记手续且交纳保证金后不得单方撤销承租申请; 2、以网络竞价、拍卖、招投标、综合评议、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组织竞价,意向承租方应按规定参与竞价活动; 3、意向承租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承租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 4、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并在规定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5、遵守项目公告、竞价实施办法、交易须知的约定和要求。
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2、若意向承租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按照**产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原路径原额返还。 3、承租方按约定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将按照**产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原路径原额返还。
不涉及优先权
交易条件
基本条件 资格条件 其他披露内容
1、意向承租方递交承租申请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示信息所披露的内容及附件,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对本次出租标的范围及现状情况已完全知悉且认可,并已完成对该出租标的的实地踏勘。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并全部接受出租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承租方不得以此向出租方及产权交易机构追究责任或其他主张。 2、本次出租标的以现状出租,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间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并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前应与出租方联系现场踏勘事宜,办理承租登记手续时须签署已公示的《承诺函》,并提供出租方盖章确认的《现场踏勘确认函》;(踏勘联系人:陈晓杰,联系电话:187****点击查看9105)。 3、如征集到一个合格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最终承租方按约定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点击查看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原路径原额返还;如征集到两家及两家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则选择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承租方,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产生的溢价平均分配至每年度的年租金,最终承租方按约定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点击查看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原路径原额返还。其它未竞价成功的意向承租方的竞价****点击查看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原额原路径无息返还。 4、最终承租方应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期限内与出租方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并按《土地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挂牌租金单价为21.6344万元每年,租赁期内总租金价格为21.6344万元,合同租赁周期为1年。 5、****点击查看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交易服务费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6、****点击查看中心有限公司在确定交易双方已签订《土地租赁合同》,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到账后出具本项目出租交易凭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
1、本项目出租地块不得改变土地、房屋结构、不得私搭乱盖、不得新增建筑(构筑)物、不得破坏地质地貌。 2、****点击查看政府部门规划征地需要而收回土地的。出租方有权依法获得土地补偿,承租方有权从征地方获得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 3、****点击查看国资委或出租方上级单位调整用地需要而收回土地的。承租方应将租赁土地清整至场清地平,无条件迁出,承租方不得对出租方提出任何赔偿、补偿、回购要求。 4、本次拟出租标的已取得权属证书(房地证津字第111****点击查看00030号),土地用途为农用地(坑塘水面),土地面积270.43亩,合计约180,287.57平方米。
交易中心结算账户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支付行号
****点击查看中心有限公司
11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680
****点击查看营业部
316****点击查看0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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