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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条件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公司**县2025年第一批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项目碎石、石屑运输(第一批次)采购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公司**县2025年第一批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项目碎石、石屑运输(第一批次)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2.3项目概况:本项目提质改造18项49.713公里,其中桦石公路至八一村2.353公里、红大村至民主村2.218公里、红光村至前历家0.892公里、民主村至利民1.433公里、同公路至永久村1.758公里、三王村至凤岐村3.267公里、凤岐村至前**村3.076公里、同汪公路至**村2.47公里、**村至金生村3.505公里、德荣至长胜村3.407公里、**营村至德荣村0.636公里、**村至文明村1.234公里、佳桦公路至**村0.843公里、同公路至**村1.536公里、**村至胜利1.564公里、**村至德荣村5.88公里、八虎力村至**村5.513公里、桦依公路至丰林村8.128公里。
2.4采购范围及合同包划分:碎石、石屑运输,共划分1个合同包,即A1合同包。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 合同包 | 名称 | 规格型号 | 运输量(m3) | 固定运距(km) | 单价最高限价(元人民币/m3) | 最高限价 (元人民币) | 备注 |
| A1 | 石屑 | / | 10500 | 19 | 13.68 | 948,862 | |
| 碎石 | 粒径10mm-20mm | 16100 | 19 | 13.68 | |||
| 碎石 | 粒径10mm-30mm | 9800 | 19 | 13.68 | |||
| 石屑 | / | 4500 | 30 | 20.1 | |||
| 碎石 | 粒径10mm-20mm | 6900 | 30 | 20.1 | |||
| 碎石 | 粒径10mm-30mm | 5200 | 30 | 20.1 | |||
| 碎石土 | / | 7000 | 25 | 16.75 | |||
| 注:①供应商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且单价不得超过单价最高限价。此单价为含税(增值税发票)。 ②以上运输量为计划运输量,合同执行期间以实际运输量进行计量和结算。 ③最高限价含运输费、装卸费、驾驶员工资、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保险燃油费、运输车辆调遣费、税金及增值税发票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 |||||||
2.5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6服务地点:**省**市**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2.7服务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安全目标:满足国家及**省相关规定,杜绝重**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要求运输方严格按交规作业,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货运类《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3信誉要求:
3.3.1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点击查看.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3.3.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点击查看.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3.3.3近三年(2023年07月01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经营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供应商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s://wenshu.****点击查看.cn/)网站上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为准(查询日期应在询比采购公告发布后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之间)。
3.3.4供应商在“**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点击查看.com/)”中被列入供应商信息→诚信/失信行为、企业黑名单的且处于处罚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项目询比。供应商须提供公告发布之后在“**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的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注:查询方法详见“附件:部分网页截图示例查询方法”。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供应商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不得参加本项目。否则,相关询比均无效。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
4.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7月30日09时00分至2026年08月04日09时00分(**时间,下同);
5.2采购文件售价:不收取;
5.3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已在“**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采购服务平台”)已注册并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的供应商直接在线点击“我要报名”,按要求操作完成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需在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点击“注册及CA管理”,按要求完成注册后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后方可开展全流程电子招采活动。CA数字证书可线上办理,咨询电话详见门户网站下方。
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具备参加本项目的资格。
注:供应商仅限于为本单位缴纳CA数字证书,若出现任一供应商为多家供应商代缴CA数字证书费用的行为、付款识别号显示相同的行为、未下载采购文件但成功上传资格审查资料的行为、以上情形均“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的认定,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涉及的所有供应****点击查看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5.4本项目采用网上申请方式,供应商登录系统后,按要求提供资料上传至采购服务平台。
6.采购保证金
6.1采购保证金的递交:需缴纳采购保证金人民币9500元/合同包。
6.2采购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8月07日09时00分。
6.3采购保证金递交形式:网银转账、电汇形式;注:(1)意向供****点击查看银行支付、****点击查看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按时一次性足额汇****点击查看银行账户,否则响应无效。
(2)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自动生成,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
(3)为保证采购活动完成后及时退还保证金,汇款前,供应商应按提示填写准确的汇款方信息(包括汇出行账号、地址、联系方式等)。
(4)采购保证金未按规定从基本账户汇出、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递交的资格申请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5)退还保证金的时间:未成交供应商的采购保证金,采购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全额退还;成交供应商的采购保证金,采购人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日内全额退还。
7.响应文件的递交
7.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08月07日09时00分(**时间);
7.2供应商应使用采购服务平台提供的“**交投响应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供应商应在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开启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采购服务平台,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8.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8.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8.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登录“采购服务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项目进行签到,并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实时在线关注采购人的文件开启情况。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
**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点击查看.com/)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点击查看.com)
**省公共**交易网(https://ggzyjyw.****点击查看.cn/)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hljygcg.****点击查看.com/)上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10.其他说明
10.1本次询比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10.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采开展询比采购活动,注册及操作等相关内容,请先查阅门户网站>帮助中心《****点击查看集团电子招采交易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参与询比采购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采购服务平台技术支持电话。
11.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公司
地址:****点击查看广场9栋127号商铺
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182****点击查看7751
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办公地址:**省**市**区哈五路六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451-****点击查看7058
12.监督部门和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点击查看风险防控部
监督电话:0451-****点击查看7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