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公司
企业详情 >相似采购商 >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宗地编号: | ****点击查看 | 宗地总面积: | 0.1139公顷 | 宗地坐落: | 东临建设北路,西靠湖光一路,南抵建设北路与湖光一路交汇处,北至****点击查看 | ||
年限: | 70年 | 土地用途: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项目名称: | |||
成交价: | 328.47万元 | 受让单位: | ****点击查看 | ||||
备注: | 1.宗地特别说明:①海绵城市按照《**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执行,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标准按照**项目(居住类、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商业服务类、广场等地块类)不应低于75%控制;②停车泊位:按照《**市城市规划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管理若干规定》(岳政办〔2021〕12号)执行;③受让人在建设前须****点击查看办公室对接,按照《**省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标准》《住宅小区及商住楼通信设施建设标准》等标准,落实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要求;④排水管网雨污分流、装配式建筑、生态绿城、绿色节能环保、充电桩、文化体育等及其他配套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公用设施等应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要求,公厕、垃圾站及垃圾分类设施等应满足城管部门要求;⑤受让人在建设过程中,****点击查看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湘政办发〔2023〕57号)及****点击查看建设厅《**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J43/T542-2022)文件相关规定执行;⑥受让人需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及地方相关规定要求,配建独立占地的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停放、充电场所;⑦项目建设应符合我市“智慧城市”相关要求;⑧小区配套设施建设应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B50180-2018)相关要求;⑨受让人在建设过程中,应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公共健身设施;⑩受让人建设前须自行协调处理好与周边建筑间距、**等相邻关系;⑾红线内土地不能单独实施,只能与相邻已出让土地整体规划,整体开发,统一建设;⑿未尽事宜,受让人应服从城市规划相关要求。 2.宗地出让后,****点击查看中心负责将土地按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期限移交给土地受让人。 |
二、公示期:2025年08月27日 至 2025年08月31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八、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点击查看
单位地址:**大道东35号
邮政编码:414000
联 系 人:李双双
联系电话:0730-****点击查看737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