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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市2025年财政专项衔接资金项目(大曹南路和桐山路)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叁拾肆万零捌佰伍拾伍元陆角陆分(¥340855.66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1.施工范围:**市2025年财政专项衔接资金项目(大曹南路和桐山路),其中大曹南路本次为**砼路面以及路肩硬化、交叉道口、安全防护等;桐山路本次为消除安全隐患,将现状的道口标柱进行拆除,**护栏等。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采购文件
2.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
3.质量标准:合格
4.项目经理:曹梅梅/皖234****点击查看03105
五、评审专家名单
叶昊、李泽波、唐辉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见下方联系方式信息。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烔炀镇**路与烔炀路交叉口北150m(**路64号)
联系人:蔡站长
电话:0551-****点击查看61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健康****点击查看商铺A
联系人:汤四向
联系方式:131****点击查看6266
****点击查看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