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交通运输行业信用管理办法》(苏交规〔2022〕5号)、《**省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2号)、《**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1号)等文件规定,现对2024年**市**区交通行业信用等级初评结果(道路运输、水路运输、驾培、维修、小微客车租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进行公示,初评结果详见附件,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对信用等级初评结果有异议的道路水路运输经营业户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可在公示期内向****点击查看提出书面申请。联系电话:0514-****点击查看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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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