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营维护管理服务绩效评价实施办法》(南住建〔2019〕355号)精神,****点击查看**中心委托****点击查看(第三方专业咨询机构),于2025年7月30****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上半年开展地下综合管廊运营维护管理服务绩效情况进行初步评价。在此基础上,我局于2025年8月12日组织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点击查看支队、****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等部门召开会议,对评价结果进行复核认定,拟确定评价结果如下:
一、评价得分
97分(满分100分),对应的评价等次为优秀。
二、存在问题及扣分项
(一)滨**路**线管廊有一处人员出入口钢梯锈蚀,且廊内积水较深(约10cm),扣1分。
(二)长虹路管廊17分区照明灯配电箱和动力箱未通电 ,扣1分。
(三)长虹路管廊现场气溶胶灭火系统已经调整为悬挂式干粉灭火装置,原有“气溶胶灭火装置”标识未调整为“悬挂式干粉灭火系统”,扣0.5分。
****点击查看监控中心消防控制室2025年1月1日值班记录表值班人员签字不足两人,扣0.5分。
现将上述评价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至2025年9月5日。相关单位或个人如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来函来电向我局反映(承办科室:公用事业一科,联系人:黄泳宁,联系电话:****点击查看731)。
****点击查看
2025年9月1日